怎樣立遺囑才有效_如何立遺囑才有效?
特邀律師
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
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
遺囑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
遺囑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遺囑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規定。
遺囑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這里所說的遺囑有效要件,僅指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
一、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五、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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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遺囑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只要符合《繼承法》關于遺囑的規定,就是有效的。其中公證遺囑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 依據《繼承法》的規定,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您好!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立遺囑的方式有很多種:
自書遺囑。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遺囑形式。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需要見證人在場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后訂立的自書遺囑可以取代先訂立的自書遺囑發生效力。
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繼承法第17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自己口述的遺囑。錄音遺囑,也應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遺囑制作完畢以后,應當場將其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訂立口頭遺囑。訂立時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訂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是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辦理,不能委托他人。公證遺囑是這五種遺囑中效力最大的,立遺囑的人如果要變更或者撤銷原公證遺囑的,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請律師到公證處里去公證好
才有效,(我覺得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