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員工打架最合理_員工互相打架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單位職工打架,情節較輕的,單位可以出面調解避免事情的惡化。如果情節嚴重或者單位處理不了的,應當依法報警,交給警方處理。 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員工打架?!怎么處理?
如果對生產工作沒有什么大的影響,就不要過多干涉!我這么一說,有人會覺得我很壞!是非不分!
其實人與人有矛盾,很正常的,不要大驚小怪!
不要聽他們各自解釋,也不要搞明白誰對誰錯,你也永遠搞不明白!觀察一下,找出強勢的一方,看看這人能不能搞管理,如果可以,就多加培養,當然這個過程中要告訴他,欺凌弱小,不是本事!出來混,最沒本事的人是用拳頭!有本事的人是帶領一大群人去掙錢去打江山!對弱勢一方,不用管,他自己很快知道如何生存!他吃多幾次虧就懂得尊重人懂得服軟了!如果過多幫助弱勢一方,為他討回公道,他也不會感恩,就算他有理也不宜過多幫助,慢慢形成狗仗人勢的局面,這樣的企業文化不可取!會越搞越亂!最終企業吃虧!
任何企業管理,都不能讓老員工,老的中層干部!有本事的人太沒面子!不能讓一個五尺大漢低頭受委屈!不能讓弱小太得意!這是江湖規矩!當然也是管理精髓!破壞了這規矩,會家破人亡!這天,要靠有本事的人來撐啊!
慫恿可制止,不信可試試!
一個單位絕不可容忍打架斗毆惡習,往往耐心勸解去拉架,他們還覺得自己吃了虧,繼續爭辯,甚至毆打。我曾遇到單位2人打架,馬上去拉,結果一人說"他先動手",繞著我打對方,我也受到沖擊。想當年,也是碰見2人打在一起,我不明因何而起,但十分氣憤,大喝一聲:打!誰不打出血誰他媽是慫包!結果兩人立刻收手了。我想人具有潛在的品質和紀律約束力,他們斗毆初始是沖動所至,一旦遇到喝斥就會警醒和冷靜。相反你耐心勸導,他們可能都想占占理。
打架斗毆行為屬于觸犯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
如果員工之間發生打架斗毆行為,情節輕微的,公司領導可以出面進行調解并按照公司勞動紀律處分,當事人雙方應承認錯誤并寫下書面承諾,不再重犯。
如果問題比較嚴重,為避免造成嚴重后果,公司應立即報警,交給當地公安派出所執法機關處理。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的管理制度對當事人予以辭退,使公司免遭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我說你聽,每天關注勞動法
員工在公司外打架,并不是跟公司完全沒有關系,要看具體情況。
有的員工打架是因為工作上的不愉快,下班之后在工作場所之外找事、報復其他員工。作為公司來說,要了解清楚情況,分清責任。公司對這樣的員工有權處理。
如果員工打架跟工作毫無關系,那么應該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無權干涉。員工因此受傷能否請病假?這種情況一下,應該屬于非因工受傷,可以請病假,公司還需支付病假工資。
個人認為,是否有權利開除,咱們還是從法律條文來分析判斷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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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如果勞動者打架行為已經上升到刑事責任(比如打死打殘等比較嚴重的情況),單位可依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條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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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勞動者打架行為并沒有那么嚴重,我們是否可依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這條解除勞動合同呢?
答案是-看已公示且有員工簽字的《員工手冊》或者公司其他發文規定是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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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手冊》或者公司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打架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該《員工手冊》或者公司規章制度有員工簽字確認(或者公會通過),那當然可以以此解除和員工的勞動合同,否則可能要解除起來就要費點功夫了
誠謝邀請。
題主出的題目有點怪。平時不打年底“找事”打,恐怕不那么簡單。
就在昨天,我們這拘留了兩家5個人,因為停車的事,一方喝了酒,一言不合就開打,還阻礙民警執行公務,最少的拘留7日,也就是說都得在拘留所過年了。送拘留所時雙方都后悔不已。
這個案件雙方必定本來互不相識,也都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無可厚非。如果題主是領導應該好好反思了。
團結就是力量,同事不團結工作中必然產生內耗,還如何高質量、高效率開地展業務工作?
維護好內部團結,是領導的基本任務,也是領導才能的重要指標。這是不需要明文寫進制度里的。同事“年根底下“找事打架”,根子恐怕不在“年根底下”而在平時。
別說當領導,就是朋友圈內相互間有矛盾,也應當主動化解在激化“打架”之前。這才能使你在朋友圈內有公信力、凝聚力、號召力。
打架在屬下,問題在領導。化解內部矛盾,是領導的基本素質。單位內部打架了,領導制止不了;如果傷情不重,輕微傷的,領導處理不了,最后還要警察來處理,簡直是笑話。那本人建議你辭職不要再干了。
不客氣的說,這事已經說明你毫無領導才能了。我如果是上級領導會毫不猶豫地免除你的領導職務。業務好的讓你專門干業務,業務不好的,可以考慮辭退你了。
我在軍地都當過領導深有體會,屬下相互間有矛盾很正常,但是激化到打架的地步還從沒有過。只要領導自己處處率先垂范,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屬下之間有矛盾,領導化解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方法得當可以達到“點石成金”、“鹵點豆腐”的效果,并不是件難事,不可能拖到“年根底下”找事打架的地步。
任何單位都不可能只管業務、只管生產,而不管內部秩序。根據相關法規,單位內部多次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的,要對單位實施相應的處罰。
總之,治安防范,維護單位內部穩定是各級領導應盡的職責和基本的素質;領導應當具備的才能也不是幾句話能說清楚的。這事如果領導實在處理不了,盡早向上級匯報,如果上級不管,那就報警吧……反正拘留所春節期間正常營業。
最后,祝大家都過個平安、祥和的春節!
一、在公司員工打架后該怎么處理?
1、先了解引起打架的事由,先從當事人一個一個了解,再通過其他在場員工進行了解。
2、了解完事情的經過,就找打架的員工一個個去聊,告訴他打架這件事違反了公司哪項制度,產生怎樣的負面影響。
3、讓打架當事人寫檢討書,檢討書內容要包括事情的經過,違反了公司的什么制度,這件事產生什么影響,個人對這件事的看法及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是承認錯誤的一個證明。
4、處理結果:一般而言,如果出現在公司打架,建議打架當事人都要被開除,不論這個人對公司有何貢獻,崗位有多么重要,至少要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杜絕再發生此類事件。當然,如果公司制度有其他規定,也可根據制度進行處理。
5、無論處理結果是怎樣,都要以通告形式公布,讓所有員工以此為戒!
二、如有員工打架斗毆或造成一方傷害或雙方傷害的,一律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有員工打架斗毆行為的,一律報警處理,交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2、公司無權去向公安機關擔保或保釋打架的員工,即一旦員工打架被公安機關拘留的,公司依法不可能向公安機關保釋打架的員工。
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打架斗毆的,公司有權利無經濟賠償的開除處理并處罰款;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無義務先墊付、支付受傷者的醫藥費,即打架斗毆行為屬于違法行為,公司不可能去承擔員工違法行為的后果的。
5、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員工雙方打架斗毆的造成一方或雙方身體受傷的,由雙方各自負責醫藥費用,公司不可以先墊付,即醫藥費公司不負責。誰對誰錯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公司不調解。
公司的人事部會仔細的調查員工打架的具體原因,然后大多數的公司對打架的員工通常都是會進行罰款的,因為兩個人都有動手,所以先無論對錯都要承擔相應的后果。并且關鍵也要看打架的嚴重程度的,如果已經將對方打成了重傷,那打架后處理這件事情就得走刑事流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