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派出所處理流程_打架進派出所流程?
特邀律師
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后24小時內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受害人去做法醫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后先治安拘留行為人,再轉為刑事拘留,刑拘后7日內、最長37日收集證據向檢察院提前批準逮捕,檢察院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派出所在批捕后2個月內繼續偵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有1個月的審查期限,檢察院向法院移送,法院最長3個月內審理作出判決,受害人可在任一訴訟階段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協商民事賠償,達成協議,寫諒解書,否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法院一并審理判決。
派出所接到報警后趕到現場,詢問證人,勘察現場,收集證據,然后傳喚案件當事人詢問,對違法行為人給予治安處罰。如果后經偵查發現涉嫌犯罪會立為刑事案件繼續偵查辦理。
派出所接到打架的案件后,首先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則案結事了,如果雙方達不成調解協議,派出所會根據調查的結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處罰,然后結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治安案件應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罰結果,因特殊情況,可以再延長一個月。公安機關對于打架斗毆的行為作出處罰后,受害人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傷檢結果不確定什么時候能出來,警方會盡快處理。
【處理打架的一般程序】
1、初步調查,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或者110派過來的警情,先進行調查,包括對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盜的人等)就案件發生,發展,結果,原因,手段,時間,地點等進行調查,做詢問筆錄,固定證據,這個時間一般為三個工作日左右。
2、進一步調查,這期間對證人,及其他可以證明案件情況,了解案件事實的人進行調查進一步查清案件全部事實,這期間一般為8天。涉及到傷情的可以對傷情進行鑒定(就是平時說的傷害鑒定),或者損失物品(價格鑒定)。精神鑒定時間不計入辦案時限。
3、審批,辦案人員根據案情,對照法律條文,拿出處理意見,逐層審批。
4、處理,對嫌疑人進行處罰。雙方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復議。
接處警→初查受案→進一步調查取證→處罰告知→作出治安處罰決定→送達決定書→執行。辦案期限不能超過30日,不含鑒定時間。超過必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打架報警后。派出所出警人員將雙方當事人帶到派出所,辦案警官向打架涉事雙方者調查案情。打架有受傷的,警察會通知打架受傷人員去指定醫院做傷情鑒定。警方根據查明事實對打架各方作出處理。
派出所可以組織雙方民事損害賠償調解,也可以讓雙方自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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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來說分幾種。1、雙方申請調解處理。2、傷情不重,未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治安處理(只罰款或罰款加拘留)。3、傷情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構成刑事案件的處刑事處罰。
過程基本一致,做傳喚—筆錄—證據保存(傷情鑒定。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致一人輕傷一級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辨認筆錄—法治審核—告知執行(注:一但構成刑事案件會進入起訴程序)。
處理結束后,司法部門會要求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
社會壓力大,生活壓力大。不代表吵吵就可以動手,動手后果很嚴重,無論治安處罰還是刑事處罰都會留有案底,會造成無法通過政治審核,也會給自己的下一代造成很多不便(列如:子女入黨政治審核,子女入職政治審核,部分學校子女入學需要政治審核.......)
如果有打架斗毆行為的,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會被給予罰款或者拘留的行政處罰,嚴重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的處理流程
打架報案后,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1、如果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如果構成犯罪的,則應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對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打架斗毆的處罰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展資料
警方行政拘留程序;
1、調查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
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2、決定
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3、執行
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拘留期滿的,應該予以釋放。對于被害人造成的損失,應該給予賠償。
一般來說,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