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職工打架如何處理_領導怎么處理員工打架?
特邀律師
一般單位管理制度里都有規定,被拘留可能被開除。
但拘留分三種情況,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應該予以區分。我曾經是一名鐵路員工,后來國家改制把我們從原來的鐵道部劃出去了。我們原來也有通勤和免票。所謂的通勤和免票就是你可以不花錢坐車,但是不享受座位。當座位沒人的時候你可以坐,人家買了票,有座號,你得讓出來。當然,領導待遇好,普通職工是不能比。沒有座的時候你要么站著要么去餐車找個地方坐。餐車有人的時候你還不能坐。不過幸運的話,遇見一個好說話的車長,給他說說,或許給你簽個字,能到臥鋪休息下。
就這個蘭州鐵路局的職工毆打餐車人員一事,我覺得一:這個職工總認為自己了不起,我是本局內職工,離家不會太遠,很快就下車我坐一會就到了,認為坐坐沒事。哪知道碰見一個較真的餐車員工,就是不同意。這個男職工認為很丟面子,所以忍不住大打出手。三四十歲的人了,連這點忍受力都沒有。肯定在單位也是混的不太好。
二:本人素質也有問題,大男子主義也在作祟,在單位也是一個不是很服從的人,這個和他領導也有關系,管教不嚴,平時對單位職工管理就不是很嚴。
三,還有一個,那就是我的地盤我做主,在我的地盤上,平時我坐其他車都這樣,沒人阻攔我,到了你車上,你們車長都不管我,你一個小小的餐車人員就敢管我,所以惱羞成怒,就打了。
四,他這一意氣用事,逞一時之勇不要緊,最大的壞處就是拘留15日,不光派出所罰款單位還要罰他款,獎金也沒有了,還要連帶著他的領導,還要面臨全局點名通報。更嚴重了有可能待崗幾個月到一年,甚至開除,影響他的一生。所以有些事一定要忍,退一步海闊天空。
現在許多鐵路員工都是幾代老鐵路員工的后代,都是盤根錯節,到處都是熟人,有種窩里橫的感覺。這才造成了該男子打女員工的原因。
不管什么行業,什么單位,作為小民、草根,總會遇到對上阿諛奉承,拍馬溜須,對下頤指氣使、盛勢凌人的可惡領導、上司。這些善于狐假虎威、喜歡看人下菜蝶的“小人”做派,我們可以不恥、可以不屑。
但是,如果這樣的所謂上司領導,與我們處處作梗,隨時給咱穿小鞋。我們假如還逆來順受、委曲求全,那人格何在、骨氣何存!
拍案而起,怒斥奸佞、揮斥方酋,那才是“大丈夫”一身凜然正氣的風骨。
故君子丈夫,必有所為,有所不為!君子坦蕩蕩,得饒人處且饒人;士可殺不可辱,騎在脖子上拉屎,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剛調到新單位就和主管領導大吵了一架,互相破口大罵。事情的原委是這樣:
我被調到新單位,給我安排的竟然是我從沒教過的陌生學科政治。以前我教過語文、地理、歷史等,從沒教過政治。我幾次三番的給領導們反映說,我從沒有教過,而且政治還是主科,我本人水平又低,恐不能勝任。另外,我還介紹了我在調來之前的學校,教的初一年級地理,上年在全縣寒假期末測試中取得了全縣地理學科綜合成績第一名的好成績,希望領導多方面考慮,發揮我的優勢特長,讓我繼續擔任地理學科教學,而不要擔任一個嶄新的陌生學科。
然而領導們視若枉聞,我行我素,依然固執的安排我教政治。
在人屋檐下,咋能不低頭。我說教就教吧。既來之則安之嘛。
然而,又在安排課表上,出了煩惱。主管年級的一個年紀比我輕的副主任,在給我安排課程表時,居然安排了兩天的下午一、四節課,我一看就膩歪了。因為我在從前的學校也是年級主管領導之一,而且我還負責年級課表安排,一看如此給我安排就不合理,肯定是照顧了某些老師(老師誰都不愿意上下午一四,都愿意上二三,可以晚來早走)。
我找了這個副主任好幾次,反映問題,他卻推三阻四、支支吾吾,反正就是不給調課。最后一次找他,我可能也是語氣強硬,調門高,結果就說岔了,吵了起來,后來互相破口大罵。
這之后,我們視同仇讎,見面誰都不理誰。
不過和我一個學校教書的我二哥,說,這個主任其實也很實在,不是尖頭刻薄的人,他排課表也不是針對你,刻懟你。只是年輕沒考慮周全。我給你倆調解下吧。
我說,可以,我是個心胸豁達的人,他只要同意,我不介意。
然后我二哥做東,在學校附近找了家小飯店,請我倆,又叫上了個關系不錯的老師。幾個人小酒一喝,哈哈一打,就化干戈為玉帛,握手言和了。
首先應該是濟南局所屬的基層鐵路法院管轄,至于是行政處分還是行政拘留應視后果的嚴重程度而定。如果是鐵路職工跟旅客打架,首先應采用調解的方法,調解達不成目的時再向當地基層鐵路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