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定金未簽主合同可以退嗎_買房交了定金,合同沒有簽,定金能退嗎?
特邀律師
您好,我是杭州張律師,讓我來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付了定金,沒有簽合同,那么這種情況下呢定金合同是已經成立的。 這個時候不論是你違約不買房,或者是他違約不賣房,那么這個定金都會被一方沒收。如果是對方違約,不賣房話,這個定金還應當是雙倍返還。
如果你這個時候想把定金要回來,那么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你們雙方協議解除。只有在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情況下,才能各自都無責任。所以,您千萬不能直接了當和對方說自己不想買房了!
那么如何做到定金合同的協議解除呢? 想要做到定金合同的協議解除,其實有很多的方法,比如說你對于具體房屋買賣合同的擬定提出了很多的條件,比如說你的首付款需要在半年或者是一年里面付清,那么很多賣家知道你付款這么遲的時候,一般都不會同意把這個房子賣給你,那么這個時候就相當于是“逼迫”對方不得不退還定金合同。
甚至是有的時候,賣家在聽到你付款這么遲延之后,他會說我不賣了,那么這個時候如果說您已經保留下來了相應的證據,你甚至還可以向他主張雙倍的定金返還。
總之想要拿回定金,千萬不要說自己不買房了,你要不斷的提各種各樣的條件,逼對方同意協議解除,或者是逼對方不賣,這樣您就可以合理合法得取回定金!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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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定金條,可以去房管部門投訴。
房子是家的奠基石,也是年輕人愛情的歸宿。也可以說是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假如買的房子是在一線城市,地段好的、設施齊全的。比如房子周邊配有幼兒園、小學、中學、小型醫院、地鐵等等,房價幾乎可以達到幾百萬乃至千萬。決定完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早就已經經過千千萬萬遍的思考、合計,然后下定決心買房。更會花很多精力去找中介公司看房、了解周邊情況,直到滿意,才決定下定金,確定買。
所謂定金,就是買賣雙方在經過房產中介公司的左談右說之下,比如房價多少錢成交,房子的國稅繳納情況,是各付多少還是由買方全部承擔。房子是帶租約賣還是交樓的時候空房交與對方,一系列的問題都商議好了,雙方都滿意了,按照買賣流程先下定金,一般小定5—10萬為基準。中介公司一般會代替賣方先收取,監管起來,直到雙方簽約完房屋買房合同,定金轉成第一筆樓款。
定金交了確定之后,不管合同簽與不簽,都已經形成約定了。因此,買房下了定金沒有簽合同,此部分定金也無法退回。
隨著我國房價的上漲,在商品房買賣中,因為定金產生的法律糾紛越來越多,有許多都是交了定金因為各種原因未簽訂合同產生的糾紛。
買期房,付了定金,但沒簽合同,現在不想買了,定金能收回來嗎?小菜認為,如果你確定交的是“定金”,還只是因為你不想買了,并且開發商的“五證”又是齊全的,那你這個錢基本上就打水漂了。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一線生機!具體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定金的法律規定
定金是我國已經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對確保日常交易有序進行,發揮了極為重要的擔保作用。
01、什么是定金?
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也就是說,你準備買期房,為了鎖定選定期房的購買資格,擔保開發商就這套房子跟你簽署購房合同,你向開發商繳納了定金。
02、定金的法律后果
就是通常說的“定金罰則”。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雙倍返還定金。
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把你已經交了定金鎖定的那套房子賣給了別人,他就要雙倍賠你定金;反過來,如果交了定金后,你不想買了,那交給開發商的定金就要不回來了。
綜上看,這就是定金的一般法律規定,出現定金罰則情形,往往都按定金罰則處理。
第二、什么情況下,交給開發商的定金可以退回來?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的法律法規,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買房人交給開發商的購房定金是可以退回來的。
01、不具備預售條件
開發商未達到預售條件時,可以宣傳造勢,登記客戶信息,但不得開展預售活動,也不得收取買房人的售房款或定金等款項。
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在不滿足預售許可的條件下,私自收錢的,不管是收了定金,還是收了首付款,都是違規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買房人不想買了,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可以要求退回款項(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和定金),開發商必須要退。
02、一房多賣
你選定的這套房子,其實不止你一個人買,開發商還把它賣給了其他人。
也就是說,開發商一房多賣了!
在這種情況下,你不僅可以瀟灑地把自己的定金拿回來,還可以多要一倍的定金回來。
03、非因雙方的原因導致購房合同無法訂立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也就是說,不是因為你和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合同不能簽署,開發商必須退你定金。
比如,政府讓開發商暫定銷售,不知道什么時候恢復,合同簽不成,你又不能等,就可以把定金退回來。
04、開發商把你定的房子抵押了
開發商把房子定給你的時候,隱瞞了這套房子已經抵押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可以把定金退回來的。
05、你定的房子是拆遷房
也就是說,本來你認為你定的房子是商品房,但實際上這套房子是拆遷補償的安置房,房屋的購買資格和品質跟商品房都是不同的,那你也可以把定金退回來。
綜合分析上面5種情形,要么是開發商的單方過錯,要么是雙方都沒有過錯!在這種情況下,你不管是不想買了,還是其他理由,定金都是可以退回來的。
第三、你不想買了,定金能退回來嗎?生機在哪里?
先說結論:九死一生!
通過上面的分析,基本已經清楚,可以通過去落實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手續?是否把你定的房子又賣給了別人?是否把你定的房子抵押了?或者你定的房子是回遷房?等等。
只要這些原因中有一項存在,你都是可以找到合法單方退回定金的連接點,也就可以把定金退回來。
反之,如果這些情況經調查落實都不存在的話,你又是自己不想買了,那退回定金的幾率幾乎等于零。
小菜認為,開發商敢大張旗鼓地收定金,出現上面這些情況的幾率是很小的,現在的開發商都有律師團隊,一般不會犯這類常識性錯誤。
那你的連接點在哪里呢?
在非因雙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購房合同不能訂立。
怎么理解呢?
比如說,你本來是要按揭的,定房的時候也說的是要辦按揭,還把貸款資料交給置業顧問去銀行幫你落實貸款,置業顧問也告訴你說銀行審批說可以貸,結果后來貸不下來,換了幾家銀行,換了主貸人,還是辦不下來,那定金開發商就要退。因為是置業顧問幫你落實的貸款,出了問題就是開發商的。
另外,你本來是要按揭,定房的時候也跟置業顧問說的是按揭,后來開發商要求你一次性付款,購房合同簽不下來,那定金也是要退的。
還有個情況,你急著買房住,置業顧問告訴你年底交房,結果看工程進度,可能年底無法交房,但在你交了定金后,在簽合同時,置業顧問把交房時間延后了,而且延期交房的責任定得很低,那對你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如果雙方因為這個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導致購房合同簽不下來,定金也得退。
當然,根據實際情況,可能還有其他一些小菜未能列舉到的生機,可以自己多想想,多找找。
第四、小菜就定金的一些想法
在商品房買賣領域,繳納定金對雙方來講,都是一種保護,同時也是一種制約,更是一種公平的法律制度。
買房人作為成年人,應當明白自己的行為后果,在買房賣房這種重大交易面前,不能兒戲,因為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交易機會也很寶貴,大家都“傷不起”!
繳納定金的一方應該認真思考,謹慎決策,繳納定金后,就應該明白定金罰則和定金的法律意義,并接受定金的約束。
同樣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也應該把定金當一回事,不要把客戶的定金當耳邊風,出現一房多賣這種不夠嚴謹和誠信的事情。
因此,小菜認為,如果開發商單方沒有過錯,也無法找到雙方都沒有過錯而無法達成購房合同的連接點,坦然接受定金罰則是契約精神的內涵所在,損失了定金,但守住了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