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異父可以投靠戶口嗎_戶口可以投靠哪些親屬?
特邀律師
我是西北大媽在樂山,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雖然你和父母在一個城市,父母住在那,戶口最好在那,因為可以享受當地社區的一些福利,比如老齡補貼,免費體檢等等,都比較方便,戶口不在一起的話,父母戶口所在社區有什么福利,父母不在那住,也看不到通知,會錯過很多福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責任區民警。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后加蓋戶口專用章。
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 周歲或以上的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或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由戶籍民警填寫《戶口審批呈報表》后交戶政內勤審核完畢后交戶政所長審批。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后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準遷證》。申請人持《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后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3、內部審批:派出所報《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審核→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戶政管理處將審批完畢的《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及批準后的《準予遷入證明》或未批準的情況反饋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下發派出所后通知申請人。
注:戶口遷移證及打印工本費:2元/張
拓展資料: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
可以的。戶口在親屬之和非親屬間都可以投靠,戶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親屬的人投靠戶口,只要當地政策允許,對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根據政策,目前只有直系親屬才可以投靠。那么問題來了,什么是直系親屬?
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直接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親屬投靠包括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三種情況。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于直系親屬,應屬于姻親。
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屬于旁系親屬。兄弟姐妹等旁系親屬之間不能投靠落戶。
一,不算:
1,獨生子女是指:夫妻雙方,一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情況;
2,如果父母雙方有一方再婚的,或者雙方再婚的,其再婚后,有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就不能算是獨生子女。
二,獨生子女:
1,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2,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
3,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用;
4,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