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82條坐牢_刑事訴訟法82條規定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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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對于從犯,應當
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可以爭取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對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一)正在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通緝在案的;
(三)越獄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開賭場,追刑事責任,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額度37萬更應該判刑的。
謝謝邀請。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是司法機關辦案程序的法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不是公民的義務,不作為也不會被判刑。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是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一般包括犯罪被察覺、證人指認犯罪、有犯罪證據、毀壞證據、自殺或逃跑、身份信息不真實、重大嫌疑等七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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