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立遺囑繼承權嗎_父母可以訂立遺囑剝奪子女的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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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權剝奪子女對其財產的繼承權。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父母有權剝奪子女對其財產的繼承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也就是說,父母可以定立遺囑或跟子女之外的人簽訂扶養協議,指定子女之外的人為繼承人,剝奪子女繼承權。
姐弟情份,緣盡于此。
這個當然是不一定了。首先父母去世之后一定要留有財產才能夠有遺產分割。另外要看父母生前有沒有立遺囑將遺產指定給繼承人進行繼承,如果有,只有遺囑上的繼承人才有繼承權,其他人則無法繼承。如果沒有立遺囑,父母的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這時候子女才有可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您好,謝謝邀請。
在父母雙亡、都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子女間無法就父母遺產的分配達成方案,說明,無法形成遺產繼承協議。
那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
而遺產繼承類的訴訟,是必須所有的繼承人都參與,
要么是原告,要么是被告。
當然,如果是某位繼承人,不想卷入這樣的紛爭,明確、書面表示放棄繼承,他可以不當原告。
但是。是否被告,不由他本人來決定,要有原告來決定,如果原告堅持起訴他,他還是避免不了當被告的。
如果能達成協議,想怎么分就怎么分,都是可以的。
所以說啊,在不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單獨提出,依法繼承,是行不通的。
其實,在多子女的情況下,必須,所有的子女,都參與遺產分配,任何一個人單獨進行,都是不可以。
在法律的框架下,子與女是地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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