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規定_做司法鑒定應具備哪些條件?
特邀律師
第一條 人民法院司法輔助部門負責統一管理和協調司法委托評估、拍賣工作。
第二條 取得政府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并達到一定資質等級的評估、拍賣機構,可以自愿報名參加人民法院委托的評估、拍賣活動。
人民法院不再編制委托評估、拍賣機構名冊。
第三條 人民法院采用隨機方式確定評估、拍賣機構。高級人民法院或者中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一實施對外委托。
第四條 人民法院委托的拍賣活動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確定的統一交易場所或網絡平臺上進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受委托的拍賣機構應通過管理部門的信息平臺發布拍賣信息,公示評估、拍賣結果。
第六條 涉國有資產的司法委托拍賣由省級以上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實施,拍賣機構負責拍賣環節相關工作,并依照相關監管部門制定的實施細則進行。...
如發現有規定的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上級法院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重新鑒定。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上級法院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重新鑒定: (一)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四)鑒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鑒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鑒定人應當回避沒有回避,而對其鑒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鑒定結論的; (七)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鑒定人準確鑒定因素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和規定,在司法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謝謝邀請!
關于司法鑒定應該具備哪些條件,國家的相關部門都有明確規定,主要是有三件事情要做。
第一就是申請程序,共有9項:
1,申請表。
2,證明申請者的相關文件。
3,住所和資金證明。
4,相關的行業資格資質證明。
5,儀器設備證明及所有權登記。
6,檢測實驗室相關資料。
7,司法鑒定申請執業的相關材料。
8,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材料。
9,應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就是司法鑒定機構應有如下的條件,共6項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
2,有不少于二十萬到一百萬人民幣的資金。
3,有明確的司法鑒定范圍。
4,有在業務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
5,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須通過的認證或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6,每項司法鑒定必須有三名司法鑒定人。
第三就是司法鑒定專業人員的情況了 : 要求參加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的,要擁護中國的憲法,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品行端正,具有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機關認可的司法鑒定培訓或是有高等院校司法鑒定相關專業學歷,并有二年以上實踐經驗的。還必須具有專業知識的條件、鑒定實踐能力條件、法學知識條件、專業技術條件、思想品德條件。
如果上述情況都具備了,那就可以去做司法鑒定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