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怎么寫取保候審書_家屬怎么寫取保候審書?
特邀律師
家屬取保候審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①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證、與被申請人的關系、住所等;②被申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寫明是何時被刑事拘留和具體羈押在哪個看守所;③申請事項,即取保候審;④申請的事實與理由,家屬申請取保的話,最好可以提供一名在當地有穩定工作和住所的直系親屬作為保證人。在書寫取保候審申請書的時候,應使用規范用語。
取保候審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取保候審。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______________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逮捕羈押。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為犯罪嫌穎人提出申請取保候審。其保證人________(或保證金為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為其提出申請,請予批準。
此致 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 身份證號: 系犯罪嫌疑人XXX,手機: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年 月 日 市 區XX以涉嫌XX對XX刑事拘留。現羈押于 市 區XX看守所。申請人及XX本人均向貴X提出了對其取保候審。
對XX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看出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結合本案其主觀惡性較小。考慮到犯罪嫌疑人之前無任何前科,無任何不良記錄。平時工作認真負責,表現極為良好。其在XX有固定的住處(XX市××區××街區X號),隨時可以傳訊,保證做到隨傳隨到,對其采取取保候審不會妨礙本案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特為犯罪嫌疑人XX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請求貴X批準。
為此,申請人及自愿為的擔保人,依法履行保證人的義務。
此致
XXXX
申請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女,漢族,××市××村人,住××市××村,聯系電話:××。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漢族,××市××村人,身份證號碼:….。
因涉嫌xxxx罪,于xxx年×月×日被xxx市xx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XXXX一案,于XXX年××月××日被××市XX區公安局刑事拘留。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危害社會的行為,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
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并愿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單位予以審查批準。
此致 ××市XX區公安局
申請人: 年月日
取保候審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七十八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取保候審的格式: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九條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制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采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申請人:xxx通訊地址:xxxxxxxxxxxxxxxx聯系方法:xxxxxxxxxxx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xxxxxx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經xxx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逮捕,現羈押于xxxxxx看守所。根據犯罪嫌疑人xxx及其家屬xx的要求,本人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申請取保候審。其保證人為xxx(或如需提供保證金,具體金額由批準機關確定,金額為xxxx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的規定,特為其提出申請,請予批準。此致人民檢察院申請人:xxx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