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面積誤差允許范圍_怎么處理期房的面積誤差?
特邀律師
所以收房時必須核實房屋的實測面積。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的面積與實測面積允許誤差3%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預售合同有關面積誤差約定: 誤差允許的比例為3%,在3%以內 超出部分,業主是要按照價格補錢給開發商。但是大于3%的話,3%以內的面積需要補交錢,超出3%的部分就算是開發商贈送,不計入房價。實測面積小于預測面積的界定也是3%,在3%以內,開發商退還少去部分的房款,如果少過3%的話業主就有權利退房,當然也可以協調賠償。
實測和預測的面積誤差應該在3%以內,也就是說100平米的房子在實測以后面積不能低于97平米或者不能高于103平米,對于面積不超過3%的情況來說,一般都在房產合同中有明確的條款,對于面積超過建筑面積的,購房者需要按照原價補齊房款,對于面積低于建筑面積的,開發商需要按照原價賠償房款。
對于面積誤差超過3%的情況來說如果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購房者都有權利退房,并且開發商要在1個月內辦理退款手續并支付利息。如果購房者不退房的,面積大于3%的情況下,購房者只需要補齊3%的面積房款,其余面積由開發商承擔。對于面積小于3%的情況下,開發商需要按照原價賠償3%以內的部分,然后再以雙倍的價格賠償3%以外的部分。
提問者問的這個問題比較寬泛,下面我就我知曉的角度來回答一下,如有錯誤或不妥之處請包涵。
一般期房才有面積誤差一說。建筑這種商品比較特殊,不會因為出現面積誤差就不合格一說。我國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第二十條有詳細規定。其中要注意計算方法和面積測量的合法性(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局的結果,自己測量是沒有意義的)。
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是想如何解決。根據規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買房人有權退房。但是退房不是最好選擇。購房合同里也會有相關規定。最終還是要協商,有合同約定:就按合同,沒合同約定就按國家的部門規章。
買房是大事,花費的資金也多。還是要組團和開發商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