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_婚后該如何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特邀律師
只有做過婚前協議或者其他針對個人存款的協議,才能按協議內容認定為個人財產,否則婚后所得即為夫妻共同財產。
我私人建議,如果你婚后想搞什么個人財產的話,不妨用你父母或其他親戚的名義開個銀行戶口,然后將個人存款放進這個戶口里。其他個人資產的處理亦類似于此,自己舉一反三,不用我教了吧。1,夫妻雙方如果未對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作出約定,那么無論誰,賺的錢,理論上屬于共同財產。
當然有約定的,隨約定。
2,債務分二類,要么是共同債務,要么是單方債務。
凡是舉債為了共同生活或經營所需,是共同債務。
還有,有共同簽字出具借條的,且確實也借了錢,也是共同債務。
退一步,如果沒有簽字,但用在小孩讀書、贍養父母的,我個人認為也是共同債務。
余下的,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的,比如賭博啊當然是其個人債務。
夫妻原本就是一個經濟共同體,無論是收入還是舉債,多些溝通,少些矛盾,對什么人都好。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股權收益屬于生產經營收益,所以,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股權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夫妻共同所有的股權夫妻雙方都有處分權,事后要得到另一方的追人或默許。實質上,在現實生活中,處分較大財產夫妻要協商,拿出雙方都接受的方案。夫妻一方不要過于武斷,不要漠視對方的感受。生活中,夫妻要為家庭共同努力,共同經營美滿幸福的家庭。盡量減少誤會,多交流多溝通,處分財產如此,生活小事也是如此。心結決定成敗,細節也決定家庭和諧。
綜上,婚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股權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有處分共同財產的權利。其實,最好協商一致。
一家人,夫妻就是一家人,一家人的財產還要分清,那還是一家人嗎。各自有點私房錢,很正常,但是太過分就不好了,誰為家多貢獻別計較,一家人別算計,家庭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