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的必要條件之一_正當防衛條件?
特邀律師
只有符合法律規定,只能實施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應該符合五個條件: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對不法侵害行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所造成損害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正當防衛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一、必須是為了保衛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利,才能實行正當防衛 無論是國家社會利益還是公民個人權益,如果遭到不法侵害,任何公民都有權挺身而出,實行正當防衛,以保衛國家、公共的利益、本人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防衛目的的正義性,是成立正當防衛的首要條件,也是刑法規定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重要根據。如果不具有防衛目的的正義性,則不能成立正當防衛。防衛目的應當以追求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為目標,這是構成正當防衛意識的重要因素。如果離開了這一目的,造成他人的損害,其所實施的行為就不屬于正當防衛。 二、必須是對不法侵害的行為,才能實行正當防衛 所謂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他違法的侵害行為。這就是說,對不法侵害行為并非一定要達到犯罪的程度,才能實行正當防衛。否則,就會使國家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對于合法行為,不能實行正當防衛。一是公民依法扭送正在實施違法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發覺的人、被通緝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或者正在被追捕的逃犯,被扭送者或者第三者不得借口防衛而對該公民施行暴力、威脅等行為。二是執法人員依法拘捕犯罪嫌疑人和搜查、扣押物品,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是依法執行職務或合法命令的行為。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搜查者、物品所有者或者第三者均不得以人身或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為借口而對執法人員實行防衛。三是對緊急避險的合法行為,受損害的一方不能借口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而對實行緊急避險的一方實行防衛。四是正當防衛合法行為,受到反擊的不法侵害人,也不能借口保護自身的權益,而對正當防衛人再進行所謂反防衛。 三、必須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行正當防衛 所謂“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是指開始而尚未結束的進行狀態。它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這種不法侵害在客觀上是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二是這種不法侵害是正在進行,而不是尚未開始,或者確已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這就是說,正當防衛必須是適時的。上述兩種情況,只有在同時具有的情況下,才能實行正當防衛。 四、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實行正當防衛 實行正當防衛,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因此,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損害,不能對任何沒有實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屬、親友造成損害。 五、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這是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正當防衛本是有益于社會的行為,是合法的,但是防衛的合法性又受著一定限度的制約。實行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超過這一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是防衛過當。防衛行為一旦過當,正當防衛也就不能成立。 以上五個條件中,有的是正當防衛成立的前提條件,有的是實施防衛行為的合法性條件。五個條件相互依存,必須同時具備,缺少其中任何一項,都不能構成正當防衛。
1、起因條件。正當防衛限于面對具有進攻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
2、時間條件。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正在進行是指已經著手,尚未停止。
3、意思條件。防衛者具有要保護合法權益的防衛意識。
4、對象條件。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5、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是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正當防衛是對正在進于不法侵害的行為人采取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為。由此可見,正當防衛有四個條件:一,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二,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三,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四是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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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定律,不可亂來。謝謝邀請。
正當防衛應符合什么條件?根據個人的了解首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且對方毫無節制收斂跡象的情況下為求自保而采取了相應的還擊手段,而“正當防衛”的原則便是以阻止對方的不法侵害為目的,一旦對方中止了侵害行為,防衛方則應停止反擊,否則很可能造成“防衛過當”的后果,因此“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這個度往往在事件過程中由于雙方對于事件的認知不同而很難把握,這就需要我們凡事都要有一顆慎重的心,理性而不沖動,把握不好就會為自己的行為后果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