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應的遺囑怎么辦理_怎樣立遺囑才有法律效應?
特邀律師
年紀輕輕,怎么就想到立遺囑了呢?年紀輕輕,剛剛步入人生的起程,心里應該想著怎樣去規劃自己的人生,用心去經營自己的婚姻,家庭,做好自己的本質工作。據描述,感覺婚姻不幸福,想立遺囑,你現在只是感覺,后面的路還很長,只要是用心經營了,說不定會是想不到的一面。如果未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那么就別去強求,好多東西是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就算想牢牢的握住一切,那又有什么意義,我覺得別想太多,活在當下,繼續前行,就算是到了無法挽回的那一天,法律會做出公正的判決,是你的就是你的,別人的不強求,自己堅強起來,頑強的過好自己的一生。
怎樣立遺囑才有法律效應?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及其它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1.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7.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8.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 9.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0.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11.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12.偽造的遺囑無效。 1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在遺囑當中處理財產的占絕大多數,這類遺囑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①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②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③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④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 遺囑、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制作完畢后,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還規定了公證、自書、代書3種形式;并規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可以口授遺囑。口授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并作證。危機解除后,口頭遺囑無效。 你可以參照以上說明,選擇一種方便可行的方式 范文 立遺囑人:張三,男性, 1949年1月1日出生,住長沙市五一大道××號,身份證號碼:××。 立遺囑人現有位于長沙市五一大道××號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積146平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立遺囑人對上述房產具有完整的房屋產權,是上述房產的合法所有權人。現因立遺囑人年事已高,為防身后子女繼承紛爭,特訂立遺囑如下: 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后,上述位于長沙市五一大道××號的房產由女兒張×(身份證編號:××××)一人繼承。 立遺囑人: 年 月 日
一、繼承的條件: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二、繼承的順序
1、沒有立遺囑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開始后,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同時繼承。在分配原則方法上,應當堅持平均分配為主。
三、如何辦理繼承
關于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
(一)辦理公證: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辦理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1、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特殊情況下需要提交的資料: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收費標準: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登記費:住宅 80元/套;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印花稅:5元/本。
3、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已交費的發票;繼承人身份證;收件清單(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托或公證書)。
四、房產繼承過戶稅費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征(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滿可在檔[1] 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征,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過5年估價×1%
說明:繼承房產過戶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稅。
注意:營業稅、個稅的調檔:是指“上手房產證的登記時間或契稅完稅證的填發時間滿5年”。
被繼承人立下遺囑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