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員工試用期多久_新勞動法試用期多久?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并不是工作的必經階段。試用期的長短不能任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最長的試用期也就是6個月了。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工作單位就必須給上。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作出相關規定: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1、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勞動合同法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的做法所規定的具體措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都會約定相應的試用期,那么,試用期一般可以約定為多長時間呢,最長不能超過多久?關于試用期的長短,針對不同時間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21條規定: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40條1項2項,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答: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三年以下,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且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違約要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費用也就是說 如果你違約之時 單位對你的培訓費用 達到十萬 才可以要求你賠償十萬
勞動合同在兩年以下的,應按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天。企業同員工簽訂了整一年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而不是一個月。因為根據法律常識,在一個數字后面出現了以上、以下、以內、以外這樣的字眼時,都表明包含本數,也就是說“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要包括整一年。
1,簽完合同,公司拿走了,我并沒有(不應該是個人公司各一份嗎?)
答:應該公司一份,個人一份,不排除公司要蓋章走流程,可以嘗試問hr要。
2,試用期三個月,對嗎?(我自己剛查了,試用期三個月得簽三年的合同啊)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看你和單位簽訂的合同是多長時間就知道應該對應多長試用期。
3,老板說試用期不交五險,轉正后才交
答:法律規定用工之日起30天內應該交社保,由此可見老板說法不對。
4,勞動法寫著每天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超過的時間就算加班了,每天不得加班超過三個小時,每個月不超過36個小時,那合同上寫的44個小時,就已經超過規定的40個小時了,而且周末都要上班,平時沒休息,周末算加班嗎?!
答:“合同上寫的44個小時”此句有疑問,若簽合同指每周工作44小時,書面來說,那就是加班4小時,按照加班工資核算即可,平時沒休息,周末上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算加班。
5,十天拿了1100元,總工時120個小時,無休,對嗎?!
答:不對。
6,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答:可咨詢當地勞動部門。僅供參考。
感謝邀請。
最高不能超過六個月。
很樂意回答這個問題,具體試用期規定的時間,是在勞動法里有明文規定的。具體細節如下。
① 上限:試用期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不低于三年的情況下,試用期最高六個月,請注意最高不能超過六個月,等同于六個月是滿格啦。
② 上限:試用期一個月
如果簽訂的合同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③ 上限:試用期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兩個月。
【HR視角】
特別提醒各位職友的是:試用期解雇員工,依然需要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