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什么情況下押金不給退_離職后押金不退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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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的入職保證金在廣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都是500塊,不知道你是在哪邊的分公司呢?多出的100是培訓費用吧?在離職時,保證金是退還的,審批完成后大約3個月內退回
平安的入職保證金在廣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都是500塊,不知道你是在哪邊的分公司呢?多出的100是培訓費用吧?
在離職時,保證金是退還的,審批完成后大約3個月內退回賬戶。培訓費用是不退還的。
押金?不論是什么押金,收了就是違法的。
員工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想要辭職只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了,試用期沒結束的提前3天就行。
作為員工離職時的義務就是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如果有簽了服務期協議還沒期滿的,依照約定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給公司,其他一般情況下沒有了。
勞動合同法里明令禁止了類似收取押金的行為,具體原文參考如下: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綜上,收押金都是違法的,不退還就是錯上加錯了。更與勞動合同是否到期沒有關系。
面對這樣的情況只好先禮后兵,拿法律規定給老板講道理,依然不退還的如果金額較大就到勞動部門舉報解決。
希望有幫到你,歡迎關注~
雖說這是違法的,但是你如果沒有證據也沒用,你嘗試找找當時單位有沒有給你回執或者發票之類的吧。
收集證據提起仲裁,也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老板退還保證金,勞動局有責任主持公道。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而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公安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立即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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