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駕從什么時候開始算_幾年算二次酒駕?
特邀律師
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距離第一次飲酒后駕駛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酒駕都屬于二次酒駕,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次酒駕是指首次酒駕后再次被查到酒后駕駛,與間隔時間無關。
二次酒駕是2011年五月改的、如果你2011年五月前酒駕過、然后你之后一年內沒酒駕就沒事,如果你11年五月以后酒駕過又酒駕了、對不起要拘留十天、罰款兩千吊銷執照、兩年再考
二次酒駕沒有時間標準。第一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輛被查到后,在以后任何時間被查到飲酒駕駛機動車,都屬于二次酒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次酒駕沒有時間限制,酒駕一次只要以后再出現酒駕就屬于二次酒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關于酒駕處罰的新規定是在5月1日實施的。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對4月份酒駕的違法行為將依照5月1日前的對酒駕的規定進行處罰。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