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需要多長時間_仲裁立安到調解要多長時間?
特邀律師
不能反悔。
勞動仲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由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并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請求再次申請仲裁。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所有的案子都是四十五天以內結案,但是如果單位、個人都有調解的意愿就會比較快,雙方不用找證人,不用找律師。
直接叫過來開庭調解就可以了。
最會再出一份仲裁調解書,雙方都簽字領取就可以了。
一、從勞動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算,最遲需要在60日內結束。勞動仲裁的具體程序如下: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4.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5.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只要仲裁期間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間的工資。若勞動者已經跟用人單位終止及解除勞動有關系的,則不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但若因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提起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的仲裁請求,最終員工請求獲得支持的,仲裁或訴訟期間,員工未提供勞動是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應按照員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勞動爭議期間工資。
三、值得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京悅所袁康迪、夏燁)
如果你申請仲裁,是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結案的,如果有調解書按照調解書上的日期來支付工資,如果沒有出調解書,那么你可以催一下當時負責你們案件的仲裁員。
如果你還沒有仲裁,僅僅是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公司同意解除,而你還有工資未支付全,想通過勞動仲裁要回,勞動仲裁從立案之日起一般45天內會有結果,最長60天?,F在都是調解比較多,調解比較快。申張正義團隊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