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和員工簽空白合同合法嗎_單位拿空白勞動合同叫工人簽,這意為著什么,合法嗎?
特邀律師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并且未給勞動者一份,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填完勞動合同后給勞動者一份。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的,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成立并有效的基礎在于雙方對于特定事項達成一致且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 ?,F在既然合同內容都是空白的,已經違法了合同成立的要件,當然不會有生效的問題。 但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雙方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就應當受到約束。所以,單位需要賠償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賠償金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第二個月至第12個月的工資雙倍賠償。
你好,職場上有一個必然的規律,就是簽空白合同的公司一定不會給普通員工買社保。公司這么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增加員工的維權難度,二是不想給員工繳納社保已達到節省成本的目的。但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公司的任何不規范做法都是徒勞的,員工都是可以通過勞動維權來保障自己利益的。
在我看來,公司讓員工簽兩份空白合同,然后全部收走,這種行為是很常見的,很多公司都這樣做,最主要的集中在小微企業里面。雖然公司跟員工簽空白合同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但由于公司的強勢以及勞動部門缺乏監督管理,導致空白合同的做法依然大行其道。即便如此,絕大多數簽空白合同的公司都能夠按照約定支付員工的工資,并不存在少支付或者不支付工資的情況??梢哉f,只要員工和公司之間不產生任何勞動糾紛的話,有沒有勞動合同都不重要,這也是絕大多數員工對公司簽空白合同選擇默認的主要原因。
可能有的員工會擔心公司跟他簽空白合同會在里面做手腳,到時候會對其不利,我想說員工也多慮了。因為公司簽空白合同的目的并非是為了故意針對員工,主要的目的是想省錢而已。再者,勞動合同是有法定的架構的,是有法定的約束條款的,這些內容容不得公司隨意修改,所以即便公司跟員工簽的是空白合同,公司也沒有太多的改動余地。還有一點,空白合同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工資約定,這個員工也不用擔心,即便公司在空白合同里面約定的工資很少,但是員工可以通過實際發放的工資數額來證明并非合同上約定的工資。因此,員工不用擔心公司會在空白合同上面做手腳。
但就算如此,面對公司簽空白合同,不給買社保,員工該怎么應對呢?我提供兩種實際的處理方法。
- 員工盡早離職。因為很明顯,無論是公司簽空白合同還是不給員工買社保,都由公司說了算,員工就算去找公司理論也沒有結果的,在這種情況下,員工選擇離職是一個最佳的止損方法。一般來說簽合同都是在入職的初期,當員工知道公司簽空白合同、不買社保的時候,就可以選擇離開,這樣基本沒什么損失。
- 員工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并且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后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補繳社保費。
對于無助的員工來說,公司想怎么樣就怎么樣,明明知道公司簽空白合同、不買社保都是違法的,但員工不敢去爭取或投訴,因為一旦這么做了,工作立馬不保。所以久而久之,公司不簽合同、不買社保的行為就習以為常。這種情況下想要改變局面,只有靠勞動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了??上У氖牵瑒趧硬块T從來都是“不投訴就不追究”,結果吃虧的只有員工。
總之,我不得不勸員工:如果你現在很缺錢,想要得到一份工作,又沒辦法找到更好的工作,那么你只能忽略簽空白合同的行為和不交社保的事。如果你能找到更好的工作,那么就立馬辭職。
公司拿空白合同讓員工簽字,員工拒絕了,這一點做的很對,這是對自己的負責和保護,值得所有遭遇空白合同的員工學習。
所謂的空白合同,就是合同期限、工資多少、工資結構、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等所有最重要的內容都沒有填寫任何東西,都是空白呈現的。公司拿著這樣的合同讓員工簽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包括內容不合法以及合同簽訂的程序不合法。對于這樣的空白合同,員工一定不能簽字,因為一旦員工跟公司有什么爭議或糾紛,到時候公司在合同上做手腳的話,員工就百口莫辯了。
話說回來,如果員工投訴公司簽空白合同的行為,該由誰舉證呢?一般而言,法律遵從“誰維權,誰舉證”的原則。所以如果是員工投訴公司簽空白合同的事,理應由員工舉證。所以員工最好在知道公司簽合同的時候要求簽空白合同,就要想辦法留下證據,比如對合同文本拍照留存,錄下公司工作人員要求簽空白合同的談話,還可以找其他員工做證人證言,這都是員工能做的舉證內容。
不過公司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因為簽空白合同,公司必然不會把合同給員工的,兩份合同都會留在公司手上,美其名曰替員工保管合同或者公司規定合同由公司保存。因此,當員工投訴公司空白合同一事的時候,員工本身是拿不出合同的,合同都在公司手上,所以這個時候公司必須主動提供合同文本。尤其是員工告公司簽空白合同,公司為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合法的”,就必須拿出證據來說話,這就需要公司舉證。如果公司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或者公司不愿意舉證,那么就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綜上,對于簽空白合同一事,如果員工發起了投訴,那么舉證責任應該由員工承擔,但由于空白合同掌握在公司手里,公司又是被投訴方,按照舉證原則中屬于公司掌握的證據應當由公司提供,以及公司抗辯的需要,公司也應該承擔舉證責任,這種事不應完全由員工承擔。
最后,說一下規范、合法的簽合同流程:
- 公司首先跟員工就合同內容進行全面翔實的協商并且達成一致意見。
- 然后由公司負責簽訂合同的工作人員填寫空白處的約定內容。
- 再然后公司對合同進行蓋章。
- 接著員工確定合同內容并簽字或蓋章。
- 最后公司發放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的完整合同給員工。
總之,員工必須記住,空白合同絕對不能簽,如果實在沒有選擇的余地,也要在簽這樣的合同之前做好證據留存工作,防范日后可能出現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