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追尾責任認定_后車追尾前車怎么認定責任?
特邀律師
一、追尾碰撞前車的,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1、追尾碰撞前車的;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3、倒車、溜后發生交通事故的;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8、逆向行駛的;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11、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沒有扣分的,最多是罰款200元。
后車追尾,肯定全責
兩車同向行駛,后車追尾,這種事故責任判定十分明確,屬于后車的全部責任,因為后邊沒有做到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交通法規定,追尾事故的責任,后邊負全部責任,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提到追尾,很多人第一印象一定是后車的責任,而且必須是全責那種沒得商量!但是如果我告訴你在追尾這種事故中后車不一定有責任你會相信么?
汽車溜車造成的追尾
因為前車誤操作,或者沒有及時制動導致的溜車碰到后車的,后車是不需要對前車負責的。考慮到不是坡路路段取證存在問題,后車有一定的鑒定風險,建議車輛裝配行車記錄儀,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追尾違章并線車輛
對于壓實線并線等違章行為造成的追尾事故,后車是沒有責任的,違章車輛負有全部責任。但是目前交法鼓勵讓行,可能是考慮通行效率問題,因此假如對方真的有違法行為還是交給攝像頭和交警來處理好了,我們只需要遵守法規好好開車就好。
需結合實際情況的判定責任的追尾事故
1、前車酒駕和毒駕駕駛
雖然前車存在違法駕駛行為,但是保持安全車距是法規要求,一旦發生追尾事故存在分開定責的情況,此種追尾需要交警最終認定。
2、高速路突然停車
高速路突然停車或者違章停車造成的追尾事故,交警會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全責、主次責任的認定,后車不一定全責。
3、連環追尾導致的事故
理論上會存在后車給前車修車的情況,但是交警通常要結合實際情況認定第一責任人,其他責任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判斷,一般會簡化協商處理。
4、前車剎車燈故障導致的追尾
這種追尾情況雖然不一定需要行車記錄儀幫助,但是前車沒有剎車燈并不能成為你追尾前車的理由,因此這種情況交警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責,理論上來說主責是追尾車輛,次要責任是沒有剎車燈的前車。
5、開斗氣車導致的追尾
這種情況的認定其實并不簡單,如果是單方問題,比如兩臺車其中一臺使用了危險駕駛,不僅僅危害了追尾車輛還存在危害其他車輛的駕駛行為,理論上危害駕駛那輛車是全部責任,而如果后車也一定程度參與了斗氣車的行為,要結合是否造成擴大傷害綜合來看,責任也是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認定的。
如何避免追尾事故發生?
1、保持高度注意力很重要
開車時就專心開車,做到心無旁騖。駕駛過程中注意保持車距,隨時觀察周圍情況,當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做到及時躲避和停車。
2、高速行駛要保持合理的距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3、減少不必要的并線
提前熟悉駕駛路線,對于不熟悉的駕駛路線可以考慮提前并線,減少不必要的頻繁并線,降低追尾概率。
總結:追尾是發生頻率較高的交通事故,其實造成追尾事故最大的因素就是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和違章駕駛,如果能做到遵守交規和集中注意力,追尾其實離我們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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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后車給前車追尾怎么劃分責任
車禍責任劃分標準:
(一)全部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追尾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