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孩子滿周歲就離婚_孩子剛滿一周歲可以離婚嗎?
特邀律師
可以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因此,離婚首先應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越來越厭惡,說明兩個人一定出現了問題,如果是彼此看問題的角度永遠是相悖的,說明結婚時要么兩人不很了解,要么因為環境等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自己的價值觀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喜歡當初的那個TA了,那就早離比晚離強,這樣的話使雙方減少傷害,對孩子不但不是一種傷害,反而是一種傷害。當然,離婚也許不是一件快樂的事(對有些人講,離婚就是一種快樂和解脫),但必須要面對的。這就是人生中的一種經歷。為了孩子不離婚,這話不完全對,有的人兩人矛盾不是很大,孩子也不希望離,可以適著過三個月到一年,如果不合適必須要離開的。千萬不要讓孩子綁架自己的婚姻。婚內老吵架且不可調和,對孩子傷害很大。離開了,好好思考,就知道自己更喜歡什么樣的婚姻了,如果找不到美滿,也不要說當初如何如何。
能不離婚就不要離了,有什么事情可以坐到一起好好聊聊,沒有什么解決不了的。要是離了孩子怎么辦,但最后受傷的只有孩子,而且孩子還小都好好想想,孩子才是我們的全部,孩子離不開父母,那樣對孩子傷害真的是很大,什么事都要多想想,辦法會有的只要夫妻倆心往一起用,沒有過不去的坎,為了孩子希望千萬要三思而后行。
看你最后的話,已經有厭世的念頭了,抱抱
你每個月承擔2萬的支出?那你工資應該不止2萬吧,經濟主動權應該在你手上啊
至于離婚不離婚,我也不好說
這里講一個我同事的例子
同事老婆和岳父母也比較強勢,不喜歡我同事帶孩子,如果同事帶小孩摔了一下,都要被罵
就覺得我同事怎么做都是錯
后來離婚了,孩子歸女方,我同事可以探視,但不允許帶出門(可見控制欲之強)
一年后,我同事找了一個小7歲的女孩子結婚了
但是他前妻,如果想再婚,應該找不到我同事這么好的吧,因為她帶著一個孩子啊
我這里不是歧視單親媽媽,而是說,女方作為孩子的媽媽,要想清楚自己和孩子的處境。不要一味的覺得自己高人一等是下嫁。如果不是黃賭毒等非離不開,還是好好經營婚姻吧。
同樣,男方也一樣。
想清楚就算離婚不可怕。然后開始在家里掌握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