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良資產收購處置_銀行不良資產如何處置?
特邀律師
我國AMC機構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模式主要包括收購處置、收購重組和債轉股業務,這類模式均屬于傳統處置類模式。隨著行業的發展,又衍生出了資產證券化、互聯網平臺處置等創新業務模式。據銀保監會所披露的信息顯示,2020年,我國將加大對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預計銀行業要處置3.4萬億元,且2021年的處置力度還將加大,因更多的貸款延期問題將在2021年暴露,可見未來不良資產處置需求仍將不斷增長。
1、“傳統+創新”處置模式共發展
不良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其中,AMC(資產管理公司)是行業主要參與者。
我國AMC機構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置模式主要包括收購處置、收購重組和債轉股業務,這類模式均屬于傳統處置類模式。由于我國經濟轉型和資產荒等形勢的需求,隨著行業的發展,又衍生出了資產證券化、互聯網平臺處置等創新業務模式:
2、收購處置類、債轉股類業務實現了正增長
不良資產的收購處置類業務模式,即AMC公司通過公開競標或協議轉讓等方式承接上游企業的不良資產債權,該模式下的不良資產主要來源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收購后AMC公司對不良資產再進行處置。
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2018-2019年,兩家公司不良資產收購處置業務的營業收入有所上升,2019年共實現營收236.61億元,其中,中國華融實現營收99.64億元,中國信達實現營收136.98億元;2020年上半年,兩家公司收購處置業務共實現營收106.53億元。
而收購重組類業務模式,即AMC公司在向債權企業獲得債權的同時,與債務企業間達成重組協議,在此模式中,AMC公司、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三方協議,AMC公司通過債務重組提高不良資產價值,以此獲得收益。
仍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2018-2019年,與收購處置模式穩增長不同,近幾年兩家公司收購重組模式業務收入增速趨緩、增長動能不足。2019年共實現營收508.53億元,其中,中國華融實現營收344.5億元,中國信達實現營收164.03億元;2020年上半年,兩家公司收購重組業務共實現營收258.8億元。
債轉股模式中,AMC公司是否能有效提升債轉股資產的證券化率,推動未來上市資產價格以及提升未上市資產評估價值,將決定AMC在債轉股業務中是否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以上市公司: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為例分析。2018-2019年,兩家公司的債轉股資產盈利均實現了小幅增長,主要受益來自于債轉股的處置收益。2019年,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的債轉股處置收益分別為18.4億元和74.63億元,合計達93.03億元。
綜上分析,2018-2019年,在傳統型處置模式下,全國性AMC機構在收購處置類業務和債轉股處置類業務均實現了正增長。
3、不良資產處置需求仍將不斷增長
據銀保監會所披露的信息顯示,2020年,我國將加大對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預計銀行業要處置3.4萬億元,且2021年的處置力度還將加大,因更多的貸款延期問題將在2021年暴露。因此,銀保監會表示未來將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加快處置速度,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也表示,將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穩健性。
綜上,考慮到未來我國監管部門對于金融業不良資產的認定及處置趨嚴、受疫情影響的不良貸款規模增加,前瞻預計,2021年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規模仍將保持40%左右的增速,達4.8萬億元;隨后處置規模增速將逐步趨緩,至2025年,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處置規模將達9萬億元。
—— 以上數據及分析均來自于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不良資產處置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1、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確定債權,通過查封資產,拍賣抵押物等方式回收。缺點:耗費時間長,訴訟流程繁瑣。
2、找債務人談判,如果債務人有還款能力,只是暫時拿不出錢。你個人處置債權比銀行靈活得多,可以不受時間和價格的約束。因此只要你們雙方都能接受條件此種方式應該是最佳的。
3、再次轉讓給其他主體 利潤點無非就是其中的差價。既然是不良資產,銀行肯定會打折賣出。只要你處置妥當是能從中獲利的。不過購買前需做好充分的調查,了解其中的價值點,瑕疵,以及可變現性。
國家處置不良資產方式,一般來說有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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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轉股方式,所謂債轉股, 就是將銀行對企業的債權轉為股權,債權改為入股對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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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產證券化方式,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資產放入某種特殊目的的載體中, 在這些資產的現金流量支持下發行債券, 以上市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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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產重組方式,指向原企業注入優質資產, 進行資產重組, 盤活原來的不良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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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包銷售,銀行覺得不好處理了,便交給四大AMC或者資產管理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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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處置不良資產方式,常規來說,最直接的就是訴訟。但是遇到老賴,那只能查實對方隱匿資產/抵押資產等情況,再依法處理。當然也有出售或者合作資產管理公司的做法。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侯建杭認為經濟下行周期是不良資產收購好時機,經濟上行階段,資產價格上漲,是資產處置的好階段。
對于這個問題,每日經濟新聞編輯郭鑫認為:
不良資產可以理解為無法收回、質量低下的資產。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不良置產就是不能為銀行帶來正常利潤和收入水平的資產,這類資產一般運行狀態不佳,為銀行帶來的收益低于正常收益水平,最惡劣的情況莫過于無法收回本金。在商業銀行運營中,大多數不良資產都出現在貸款中。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根據貸款的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五類: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其中次級貸、可疑貸和損失貸都被銀行歸類為不良貸款的范疇。
我國銀行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理方式可以從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兩個維度來理解。
從宏觀層面來看,商業銀行對不良資產的處理方式主要有政府集中處理和銀行分散處理兩種。政府集中處理就是政府成立相關資產管理公司將銀行的不良資產從商業銀行中剝離出來,并通過金融方式將這些不良資產改造為債券或股票并打包出售,這在許多發達國家都是很常見的。銀行分散處理就是商業銀行自己對不良貸款負責,自行處理不良資產。
從銀行具體的微觀來看,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方式眾多,可以總結為以下五種:
利用資本市場化解。商業銀行綜合運用資本市場和投行的經驗來處理不良資產。銀行通過專業團隊,挖掘不良資產的內在價值,然后利用資本市場的手段,將不良資產重新注入資本市場,對其進行包裝,從而實現其資本市場的流通。當然這種方式是風險與收益并存的,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典型的反例。
資產證券化處理。商業銀行自己組建或者利用專業的團隊,對不良資產的現金流進行重新拆分、包裝,將其抵押然后發行成為證券,還可以對其進行更精細化的操作,對包裝的證券進行信用分級再進行處置。這種方式相對比較麻煩,且限制較多。
不良資產拍賣處理。簡而言之,就是商業銀行將其持有的不良資產或標的物在市場上以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拍賣,獲取收益,這也是比較常見的處理方式。
企業并購重組。這種方式理解相對簡單,就是商業銀行通過其持有的股份對企業進行并購或重組等資產運作,化解企業的負債,實現存量資產的優化配置,這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一種有效方法。
業務外包處理。商業銀行將賬下的不良資產外包給中介機構,類似的中介結構有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由中介機構對其進行處置。這種處理模式類似于信托處理,能夠節省商業銀行自己處理不良資產的成本,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此外,商業銀行還可將不良資產委托給專業的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利用他們專業的處理方式,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這種委托代理關系,有利于提升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