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的情況才能公司回購_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嗎?
特邀律師
方法很多:
1、看公司公告,只要公司回購了股票,一般都會在回購前后發布公告;
2、看F10的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3、看公司的價值很復雜,要全面分析,有很多內容,幾句話說不清楚。
最近中國平安持續不斷大手筆的回購公司股份,讓市場再次出現討論關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問題,市場很多觀點認為像中國平安這樣在歷史高位區大量回購公司股份實屬罕見,首先在A股市場中回購概率普遍較低,如果出現回購現象大部分股價處于低位。
所以在A股市場普遍形成一個現象,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動力普遍不強,下面我們就來重點解釋下A股市場回購概率的重點原因,是否跟這位投資者所說的股票不值得上市公司股東回購呢。
回購的股份的原因
目前上市公司回購公司一般在幾大情況下才會出現回購自己公司股份的情況:
第一,提升每股收益,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較強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大股東回購公司股份后將其股份完成注銷后,市場的流動股本或者總股本降低后每股收益自然就會提升,而上市公司股份大部分集中在上市公司大股東手中,直接收益的也是大股東。
第二,提供投資者持股信心,上市公司花費大量現金購買股份注銷,即使不注銷的情況下或者股權激勵使用,也是花費真金白銀去購買股份肯定看好公司的未來,接下來的股價的上漲帶來的收益肯定大于花費現金的購買,所以給予市場投資者的一大積極信號就是看好股價的接下來的上漲,如果投資者持股信心較強的情況下,股價自然大概率會出現穩定的上揚的現象。
第三,公司股價被低估,市場如果長期處于震蕩下行的階段或者市場大環境較差的情況下很多個股會出現被低估的狀態,而上市公司股東和高管對于公司的實際情況往往較為清楚,回購能夠穩定自己的股權控制權地位并且能夠以更廉價的價格獲得股份,并且半年還可以選擇在集合競價賣出。
通過以上原因分析我們會得出一個結論就是,既然回購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肯定是存在很大好處的,但是還是存在市場上市回購現象不普遍呢,我覺得跟A股結構性相關和A股市場大股東的操作習慣偏好相關。
回購動力不足的原因
大家普遍認為美股十年的牛市是上市公司不斷回購股份后不斷注銷所導致 ,股份的降低導致每股收益提升后,支持目前上市公司的市值,唯一渠道就是公司股價的上漲,一邊回購一邊漲一直循環后形成連鎖效應,股價就會形成穩定的上漲趨勢,到最后最受益還是上市公司的股東,所以大家這里要注意股價長期穩定的上漲,肯定要基于大環境較好的情況下進行,而我們A股市場存在這樣的環境市場嗎。所以我個人認為回購動力不強的情況存在幾大因素。
第一,A股的投機氛圍較重,A股如果出現行情較好的情況下會導致導致場外資金的不斷涌入買入,必然導致的市場短期快速的上漲,然后開始大幅度的下跌,如果市場環境不好的情況也會導致大量資金的撤離股市,股市長期處于震蕩下行的階段。形成A股的暴漲暴跌的格局,牛短熊長的格局。
這樣的市場格局會讓上市公司形成一致性的觀點,公司不必重視目前公司的市值管理,大環境不好的情況即使我做回購計劃穩定股價或者穩定投資者信心,仍舊會被市場的大環境所拖累導致股價下跌,而且長期處于下跌趨勢中,再次等等市場牛市來臨后每只股票都會受到資金的炒作拉升,不必擔心自己公司股價不漲。目前的下跌我再做努力也是白費,只要安心等待風的到來 ,來臨后必然是狂風暴雨,垃圾的股市都能被市場吹上天。所以在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高管在其腦子中根本沒有市值管理和維護的概念,只想到公司題材概念是否站在風口上,什么時候被市場資金投機炒作后開始減持套現。
第二,上市公司的操作觀念,在A股市場上回購手續相對于減持增持繁瑣,各項政策規定也較增減持多,而且A股個股上漲規律特點是要么長期在底部,如果要啟動上漲的話大概率會出現短期幾個月會上漲完成甚至有的幾個交易日就能完成上漲,能夠長期走牛的概率較低,除非是市場的一些白馬個股。這樣的這類的回購計劃毫無意義,回購賣出還有時間限制,回購注銷這部分股票毫無意義,還不如高位減倉套現出局來的實在,因為個股的上漲大部分在短期完成的,如果不及時出局的個股短期可能出現回落的現象。
這類情況自然在形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高管的操作觀念上更多偏向于增持和減持,低位買高位賣。
所以A股長期的上漲的個股大部分集中在一些白馬股中和一些藍籌股中,因為這類股票大概率會出現穩步上揚的現象,其他股票不會出現回購計劃,而白馬藍籌個股數量有限 ,在市場中形成了一種現象就是回購動力普遍不足,不是A股不存在不值得回購,而是上市公司覺得公司被嚴重低估的情況低位增持等待上漲高位減持。
總結;回購股份在一些成熟的資本市場較為普遍,由于A股市場的特點和結構性規律導致高管和大股東更偏向于增持和減持,而且散戶對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也不太過于感冒,自然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放棄回購這一操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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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成長課堂,遨游股海十載,以自身經驗和經歷解答股市疑難,與股民共同成長。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有很多,今天我分享四種原因來解答這個問題。一是上市公司配合主力做莊的一項舉措;二是上市公司重振股票二級市場股價的表現;三是反擊競爭對手惡意收購的措施;四是上市公司的金融投資。
在股票市場,主力進駐一只股票做莊,通常會與上市企業達成某種協議。比如本題提到的回購股票。一方面,上市公司回購股票能為主力鎖住一部分浮動的籌碼;另一方面,回購股票在二級市場對股民來說是一種利好,會調動股民買入和持股的積極性。這種情形下,上市公司回購股票,配合主力做莊,成了主力的幫兇,當然也達到了自己的某些目的。
某些股票實際控制人持股不多,這會引起資本市場某些力量的關注。如果上市企業被資本力量看中,會在二級市場進行收購,比如通常所說的舉牌。應對外界的收購,上市公司會采取回購的手段應對。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萬科舉牌事件”,對本題有興趣的股民可以去了解下。
上市公司在二級市場增持股票,其實也是回購股票的另一種形式。上市公司對企業未來看好,并且股價下跌顯現出投資價值。如今,不少上市企業都有專門的部門去購買別的上市企業股票進行投資或投機,賺取收益。當自己企業跌出投資價值,買別人的股票也要買,自己的股票就更要買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上市公司注重自身企業的長遠發展,當二級市場股價拉低企業的形象時,企業會進行股票回購。大股東為了增強股票在二級市場的表現,營造出上市公司對未來發展有信心的架勢。比如,上市公司會發布消息,說公司股價遠低于企業的價值,公司會在未來幾個月內以不低于多少錢的價格回購多少股股票。
上市公司的舉措都是尤其意圖的,回購股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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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集團,是一種家族控制主導型治理模式,家族在公司治理中起著主導作用。照道理說,公司所有權主要由家族控制,且主要經營管理權又掌握在家族成員手中,企業決策和運作中就應該極力與現代企業制度相匹配,以避免“家族化管理”弊端,補好公司財務、營運等缺乏監督的弱項短板。比如,在權責統一的基礎上,構建層層的約束機制,完善財務預算、審計、監管體系。
家族企業在監督上,尤其要行實去虛,要在企業內部以制度規范運作;尤其是上市公司,更是一家公眾公司,家族大股東的違規擔保、非法占用資金等做法,就等同于掏空上市公司,侵占的是社會股東利益。事實上,也正由于存在如此的治理缺陷,周曉光家族才步步陷入債務泥沼,公司治理出了問題是此中一大要害,值得警醒!
10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其中對公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進行了修訂,修訂部分沒有什么新意,重點是增加了兩條內容。
第五條: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第六條: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理解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我覺得,現在股市低迷,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可以提振市場信心,更可以提高公司股價,避免質押股票爆倉。從這個角度看,回購事件好事。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尤其是第六條,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條件變得非常寬松,這為上市公司操縱自己的股票價格創造了條件,畢竟上市公司對自己的情況最了解,想操縱自己的股票獲利是非常容易的。
所以,現階段還看不到修改后的弊端,今后會怎樣也不好說,但是必須控制上市公司自己炒作自己的股票,否則,炒股將變成一場信息不對稱的賭博。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但是這類情形大多分為兩類,法定和特例。
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特例:另外增加一種情形就是《公司法解釋二》規定的,在公司僵局過程中股東一方訴請解散的,法院也會建議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公司回購自己的股份。也就是公司從自己的股東手里買自己的股票。如果是這個意思的話,公司法里有明確規定的。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有兩種解釋。 一種是因為公司虧損所以要減資。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向股東購回股份,但是必須盡快注銷。第一步,由公司和股東之間簽一份股份轉讓協議,寫明回購目的是為了減資,同時這個協議是附條件生效協議,只有股東會議通過了,這個協議才生效。第二步,開股東會議,審議的事項有兩條,一條是減資,一條是審議這個協議的。只有兩條都通過了,公司才能回購股份。另外,還要請中介機構驗資。最后拿著上面全部的文件去工商備案,就可以了。 另一種解釋就是公司沒準備減資,股東想撤股。這時候,只要有另一個自然人接下來就行了。也就是說,再找個新股東和舊股東簽股權轉讓協議就行。舊股東就可以離開了。不過,這要看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話只要一張協議就可以。有限責任公司,還要召開股東會審議,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這個股東就只能把股票賣給其他股東,不能轉讓給第三方。
回購公司股份當然是好事情,比減持要好,當然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上市公司股票的股價不一樣會漲,有時候還會下跌。對于公司回購股份,要理性看待。那為什么要回購股份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低估
回購股份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公司的股票低估,回購股份是對公司未來股價表現看好的一種最直接的方式,回購股份意味著流通的股份減少,股份減少之后,每股收益就提高了,從大部分情況下看,回購都是一種積極的動作,回購是需要真金白銀的去從市場上進行買入操作的,所以當一個公司開始回購公司股份的時候,通常情況是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目前是被市場低估的。
配合減持
現在市場上的資本運作太多了,很多公司會發布回購股份的操作,同時股東會在這個過程中進行減持,這個是目前市場最常見的一種運作方式,股東想要減持,又不想股價太低,有一種方式可以做到,就是通過回購的方式拉高股價,在這個拉高過程中,在同步進行減持套現。
穩定股價
在市場出現極端行情的時候,上市公司都喜歡發出來回購股份的公告,這么做的目標就是穩定股價,但是不一定真的會回購,因為有些公司并沒有資金可以用于回購,回購股份就算沒有完成也是可以的,因為沒有規定一定要完成。
總結
回購股份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好事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回購股份都是利好,一定要看清楚,是不是出于其他目的。回購總比減持要好,但是現在的市場很多公司喜歡用回購來穩定股價,從而用最小的成本來實現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