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寫了算離婚嗎_簽了離婚協議算不算離婚?
特邀律師
僅僅是雙方簽了離婚協議, 還不能算是正式離婚。
正式的離婚 ,要有雙方當事人, 到民政部門 婚姻登記管理處 ,簽署并提交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離婚協議書, 取經民政工作人員審核后發給 了《離婚證 》,才算是正式的離婚了 。
如果在離婚過程中 ,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 后來又有一方反悔了,這就需要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離婚。 只有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了,在雙方拿到判決書以后,在上訴期限內均無人上訴的情況下 ,判決正式生效, 雙方也算 正式離婚了 。
在法院 法官主持下達成的 離婚協議,經法院 認可后,下達民事調解協議書, 自從雙方 簽字或者領到協議書之日起 ,雙方正式離婚 。
沒有領取離婚證,只有夫妻雙方憑意愿寫了一份協議書,完全不能算正式離婚。
離婚一定要經過法院,或去民政部門,經判決和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才能算正式離婚。
你們雙方共同協商,所簽署的協議書,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屬無效協議,這僅是我的個人看法,不當請指教。
夫妻倆可以簽離婚協議書嗎?法律有效嗎?
最正常不過的離婚方式就是夫妻之間簽訂離婚協議,只要在財產債權債務上劃分清楚,以及子女的撫養上沒有異議,這樣的離婚協議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
那種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離婚的情形,恰恰是在上述原因上死攪不清的前提下才進行的。
契約精神之上,并人人遵守,是一個社會正常運轉的基礎。可以很直白的講,社會的存在就是由大大小小的每一個契約組成并遵照執行的。大到國家大事,小到雞毛蒜皮,其實都是契約約束的結果。
言必行行必果。包括口頭上的約定,也是契約的一種,更不用說夫妻之間簽訂離婚協議書這種白字黑字的書面契約了。只要是男女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那么這份離婚協議就是有效力的,能夠得到公權力的保障來執行的。最終就是能夠得到民政部門的認定而做出裁定二人離婚的結果。
至于虛假的,被脅迫而簽訂的離婚協議是站不住腳的,在婚姻法上也得不到承認,也就引申不出來離婚的結果。
現代社會夫妻會因為各種緣由而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就可以協議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有財產糾紛的,可以起訴離婚,那么在法院簽了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法院調解出具調解書,無需辦理離婚證
法院調解離婚也會出具民事調解書,無須另行辦理離婚證,調解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效力,均是證明離婚的憑證,此民事調解書相當于離婚證。
離婚包括哪兩種方式?
離婚形式包括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男女雙方經過協議,意見達成一致,可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如果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訴到法院,法院確認符合規定離婚條件,可以判決離婚。但是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雙方調解,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會簽訂調解協議,法院會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要再辦理離婚證的。
協議離婚的辦理程序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