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在外面的時間算刑期里面嗎_監視居住算刑期嗎?
特邀律師
要根據具體案件作具體分析。如果法院判處的刑罰期限超過監視居住期限折抵的,則要立即收監。《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第七十四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指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謝邀!
涉及這樣的案情,為何要逃走呢?
已經被取保候審了,開完庭,基本能夠判個緩刑,還要逃走,嫌事不大呀。
你敘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議如下:
第一、你需要搞清楚的是,派出所送去的是監獄,還是看守所?
因為你朋友涉及的案件不屬于可以缺席審判的案件,你的朋友應該還沒有被判刑,這樣的情況下,他應該是被送去的看守所。
第二、監視居住的處所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一種是無固定住處的,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
對在嫌疑人家里監視居住的沒有進行規定,也就是說,在家里被監視居住的,不折抵刑期。
你朋友的案情很輕,應該盡量爭取緩刑或者管制等刑罰。
監視居住到底能不能折抵刑期呢? 回答是肯定的,監視期限不應折抵刑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4]法研字第16號《關于依法監視居住期間可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復》的批復:“只有在‘判決執行以前’或者‘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才予折抵刑期。因此,對于被告人在被拘留或被逮捕以前被依法執行監視居住的期間,不予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