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租房子要不要簽合同_出租房續租要不要重新簽合同?
特邀律師
北京律師團隊
咨詢不收費,免費提供專屬維權方案!
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團隊有著深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辦案經營、認證負責的職業精神,以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你好,我是【莫要隨波逐浪】,很高興為你解答。按照合同約定,你應當是在約定的合同到期日的前一個月(也就是9月21日或更前)通知房東想要續約,這樣房東必須繼續把房子
你好,我是【莫要隨波逐浪】,很高興為你解答。按照合同約定,你應當是在約定的合同到期日的前一個月(也就是9月21日或更前)通知房東想要續約,這樣房東必須繼續把房子租給你,因為你享有優先權。如果你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續租,就意味著你已經不再享有優先權,與其他同樣想租這個房子的人是平等機會的,房東想租給誰就租給誰。你在喪失優先權的情況下只能去和房東協商,看房東是否愿意繼續租給你。合同的意思是:乙方如要續租應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更多專業的科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喜歡我的回答,也請給我贊或轉發,你們的鼓勵,是支持我寫下去的動力,謝謝大家。
這種情況屬于違約,具體可以協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違約行為的制約,如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退租、損壞物品中、沒有交納水電費等等。
2、如果沒有上述行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賃合同時退還。
出租房續租必須簽合同,合同才有法律效力。如果房租上漲了,房東又不想按原先價格租給你,把你打發走,你也是百口莫辯,而且就算你走法律途徑也不一定能勝訴,法律費用都很不劃算。在這個社會上雖然誠信為本,但是不守信的人還是存在的,簽一個合同也是對自身權益的一個有力保障。
當然要重新簽訂合同了啊,合同中要約定租房子的時間和金額的,到期了就得重新續租,重新簽訂合同,不然房東有權收回房子租給別人的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
【在線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