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不成功后多久立案_調解失敗后多久立案?
特邀律師
只要當事人起訴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立即予以立案受理。 當然,也有的法院為換屆案多人少的矛盾,可以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在立案前先進行調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仲裁裁決的處理時間一般是三個月,如果是勞動爭議案件,必須要仲裁前置程序,需要司法局進行仲裁,司法局可以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及時裁決,如果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請立案。
法院已經立案了吧,否則,怎么會調解呢?當然,實踐中有的法院可能是先組織民事調解,不成再立案
法院訴前調解不成,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3、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擴展資料
訴前調解具有靈活和簡易等優點,但卻沒有法律規定且在程序上也呈現出非法律性、非正式性,所以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應該嚴格控制其適用范圍。根據司法實踐,參考各地法院的做法,訴前調解只適用于以下一些調、撤率較高的案件:
(1)家庭糾紛類,如:婚姻、撫養、贍養、收養、監護婚、繼承等。
(2)相鄰關系類,如:宅基地和不動產糾紛等。
(3)小標的額案件,如:小額的債務糾紛、小額的合同糾紛等。
(4)人身損害賠償類,如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引起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的損害賠償糾紛。
(5)民間借貸糾紛類,如訴訟標的額較小,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的民間借貸案件。
(6)其他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糾紛。
1、你說的屬于訴前調解。
為盡快化解糾紛,當事人起訴后,法院爭取雙方意見,如同意調解就會在法院主持下先行調解。2、如一方不同意調解或通過調解未達成協議,如起訴符合規定條件,法院就應登記立案。3、調解達成協議,制作調解書糾紛得到化解。到法院立案,如果原告提交的立案材料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最快可以當場登記立案,案情復雜或者涉及人群較多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不能當場判斷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的規定,應當在7日內立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并應當通知當事人。如果法院不受理該案件,原告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裁定10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在這段期間如果起訴材料欠缺,原告應當按照法院的要求按時補齊相關材料。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原告可以在此期間申請訴訟保全,也可以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如果有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開庭前提交證人出庭申請書,如果案件涉及事項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也需要提前提交相應申請書,讓法院盡早委托相關司法鑒定機構,盡早安排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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