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_路北警方破獲涉案價值14萬余元的信用卡詐騙案, 你怎么看?
特邀律師


首先你得明白監獄不是為銀行開的,更不是為網貨平臺開的。借貸關系本來只是商業問題,跟買保險一樣,原本并不屬于法院管轄范圍,除非是欺詐或者是財產轉移惡意不還,才是法院管轄的詐騙行為。
如果你能證明你只是暫時沒能力還,而不是刻意騙取銀行資金,有還款意愿,大不了上征信黑名單,就算銀行告上法庭,也只是判你個人破產,坐牢是不可能的。
那是催收員的一面之詞,保留證據,(催收員單位,名字,通常他也不敢實說)投訴到銀保監會,這涉嫌恐嚇,是不允許的。
如果上門恐嚇,毆打,禁錮,那就是黑社會性質,110立馬過來,他們反而會判坐牢。
這個問題有警示教育意義,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信用卡不還也是犯罪,唐山警方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你怎么看?仔細閱讀了這則新聞,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柱,信用卡詐騙罪應該是成立的,因為:
一,多次套現
王某多次套現消費,沒有還款行為。
二,套現金額
王某套現金額已經達到八萬多元。
三,多次催收
銀行多次以信函,電話方式催收,王某拒不還款,拒接電話。
四,失聯
王某長期在外躲避,不在原居住地居住,更換聯系方式,最后失去聯系。
以上幾點,就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組成要件。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我這里想提醒一下信用卡持有者,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要保持警惕。
就回答這些,感謝閱讀。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歡迎加入創業者聯盟。
詐騙是采用虛構事實騙取資金的行為。
這種情況我認為最多是屬于惡意拖欠。
為什么這么說,第一人家通過正規渠道辦理的信用卡,信用卡本身是一種商業行為,銀行敢做這個生意就不敢接受損失嗎?
辦卡的時候求爺爺告奶奶讓辦,難道就沒想過風險嗎?銀行沒責任嗎?
當然了,人家說你是詐騙那就是了,畢竟……
不錯,為國慶70周年獻禮,體現了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在別人休息的時間,他們奔赴在執法一線,向他們致敬,向所有為了我們默默付出的人致敬,向他們道聲辛苦,我們的歲月靜好,都是你們在默默付出。
那必須要追回透支金額,讓冒用者“埋單”。從這件事中我們也要吸取教訓,所謂吃一塹長一智。
1.當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是,一定要在復印件上寫上“次復印件僅供.......使用”,注意還不能寫在空白地方。具體可參考下圖
2.銀行在審核辦卡個人信息這一塊還需進一步加強,不能讓冒用這種事情發生。
3.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大對公民信息的保護,為什么我買個房,無緣無故名下多了信用卡還被用于違法犯罪呢。
謝邀!
好!!!
信卡筆者雖然沒用過,但是知道它是有提前消費功能,應該就和貸款方式差不多吧!
消費有上限!到期還不上“罰息特別厲害!但是也有一點好處限期內可能沒有利息”所以稱之為(信用卡)
辦卡應該是根據民眾收入能力與還款實力而定!”
筆者對信用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從新聞上看到(一位大學生用信用卡,欠了一元錢,畢業后忘記還款,原來手機號碼沒用了,這應該正常現象!大約七八年后,買房貸款,得知信用拉黑,一查10萬塊利息!經過法院調解1萬解決問題)信用卡不能有失信與過失,筆者就要求,家人不要辦信用卡包括自己!我們這里經常有人上門辦信用卡,挺辛苦的,八九點還有,但是筆者從來不辦。
牡丹江公安部掛牌督辦特大訪害信用卡管理案件,查了一下,這是信用卡詐騙案,已達1000萬特大信用卡詐騙案,牡丹江公安局辛苦了!為您們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