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財產損失_無意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
特邀律師


五千元以上。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您在問題描述中沒有說清楚,即加害人是以什么方式造成受害人財產巨大損失的,所以需要具體分析。
一,如果是通過盜竊、搶劫、侵占等手段給被害人財產造成損失,依照我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請求司法機關以追繳沒收贓款、犯罪所得的方式返還。
二,如果是加害人通過毀壞手段給被害人財產造成損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加害人全部個人財產不足以償還,那么我只能說很遺憾了。這里請注意,是加害人全部個人財產,不包括其家人的財產。如果加害人死亡,則由其繼承人在其所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謝邀……開車造成別人財產損失,還逃逸…?說明確一點也就是說您為別人拉貨造成貨物損失…!也不給貨主通報直接逃逸…!?
唉…!這是您在干損人利己的事啊…!!這樣的事能逃的掉嗎…?逃逸解決不了問題的,只有坦誠面對怎么解決問題才是主題,該處罰的處罰,該理賠的理賠,該行政處罰的處罰…!
不要心存歪想哪…[玫瑰][祈禱][害羞]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由于自己的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應賠償造成的損失。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該法第六條規定: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首先明確一下,您拿了充電器給了那個同學后,充電的地點在哪里?如果您將充電器給了那個同學,而那個同學拿了去哪里充電您并不知情或者您不可能履行看管義務的。
那么,看管電腦就是他的應盡義務,遺失了當然由他來承擔責任。如果您拿充電器給那個同學后,在你們共同可以看管的范圍內,您應當有義務看管電腦的,那么您也要承擔責任。受不了某些答主的三觀,特別是自以為理中客還匿名的。這個事件上,題主是主要責任,室友是次要責任。
題主把貴重物品掛衣柜門上(這可是公共區域),不關柜門,被室友一不小心碰掉了,題主要求賠償自然有道理。但是,如果是被掛大風吹掉了,香水玻璃瓶掉地上碎了傷了人呢?
或者再借題發揮一下(不針對題主),某人抱著價值十幾萬的瓷瓶非要去擠公交呢?
既然是在公共場所,貴重物品就應該自己保管好,不應把自己財產損失的風險強加在其他人身上。
至于后續怎么處理和這位室友的關系,其他答主已經回答得很好,我也不多言了。在這里奉勸樓主一句,自己的東西自己保管好,免得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困擾。你自己不是在碰瓷,但類似的事情若是多了,難免別人會往碰瓷那方面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