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沒到退休死了怎么辦_個人所交社保如果沒到退休年齡死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一、個人參保的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如果當事人去世(不論退休前后),則其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注意個人賬戶余額只是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金額的40%),符合當地政策要求的話,由社保機構同時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 二、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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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剛辦的退休,一次養老金都沒有領就去世了,那么社保怎么樣補償呢?關于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個人賬戶當中的費用是可以完全依法繼承的,因為你一次都沒有領,就說明這個個人賬戶當中的余額是一直存續在那里,那么這一部分余額可能會有個幾萬塊錢,都是可以依法來繼承的,這是一個方面。
另外一個方面就是可以獲得喪葬撫恤金的待遇,那么這個喪葬撫恤金各個地區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區大概是三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有些地區大概是10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本上也是在幾萬塊錢左右,所以說這兩方面的待遇都是可以依法得到補償的。
所以說,我們是可以享受這樣的兩方面的一個待遇當然是兩方面待遇,可能雖然不是很多,但畢竟能夠有效的得到一定的補償也是算是一種回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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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繼承。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今日新聞發布會回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員去世之后錢會‘充公’”,發言人表示: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余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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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如果交費本人還沒有退休就已經去世了,那么這種情況是可以退還個人賬戶當中的費用的。
因為一個人的養老保險賬戶,它一共分為兩個賬戶,其中一個賬戶是個人賬戶,另外一個賬戶是統籌賬戶,那么個人賬戶部分的費用是完全可以退還給合法的繼承人的!
個人賬戶大約占有你交費總額的40%左右,也就是說,好比你這些年交了10萬元的費用,那么也就意味著。你個人賬戶當中的費用大約是4萬塊錢左右。
這其中的4萬塊錢是可以依法繼承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位就是合法的繼承人或者是遺囑繼承的形式,都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
但是還剩6萬塊錢,因為是統籌賬戶當中的錢,所以說是不可以繼承的,那么統籌賬戶的錢實際上就歸公了,不屬于任何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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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支付寶里的養老金交完以后但是自己還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就已經去世了,該怎么辦呢?遇到這樣的問題實際上是非常痛心的,因為我們想想看自己所交納的這樣的一個相關養老保險的待遇還沒有享受就已經去世了,實際上是非常痛心的一個問題,當然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也應該著手去解決這個問題。
怎么樣去解決呢?因為支付寶里的養老保險它是屬于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范疇,因為支付寶本身是不銷售保險產品的,它是一個代理銷售平臺,所以說這樣的一份商業性的養老保險也是由各個保險公司來推出來的產品,所以說它在保險條款或者說保險細則當中,肯定也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當保險人身故之后,可以一次性獲得身故賠償金的待遇。
這個身故賠償金一般情況下?就是你交費的總額本息相加所得的一個總額。所以說并不會讓交費人吃虧,那么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根據法定規定的這個受益人來完成,或者是根據你保險簽訂時指定的受益人來完成,比方說指定的受益人是自己的親屬的愛人,或者說自己的孩子,那么就可以通過這個指定的繼承人來完成保險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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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繳的,我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那么繳的錢能退回來嗎?
根據你的描述“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繳的”這句話,我推測你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能性更大,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包括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的可能性小。
你說社保一直都是自己繳的,問如果沒到退休年齡,人就去世了,那么繳的錢還能退回來嗎?
答案是一部分能退回來,具體講是養老和醫療個人賬戶的余額能退回來。再具體分析,要看你是臨時賬戶參保人還是一般賬戶參保人,要區分社會統籌賬戶還是個人賬戶。社會統籌賬戶里五險的錢會劃入社保基金,一律沒有退錢之說。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會按規定返錢或退錢,永遠屬于你個人的財產,活著可以自己享用,有生之年都會得以返回,包括收益。如果死亡,余額則由自己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另外還有數額不等的撫恤金金和喪葬費,具體以地方政策為準。失業保險個人賬戶不返錢。退休前如果失業,可以按規定領取失業金。
由于各地社保繳費標準不同,所以社保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標準不同,具體返還標準也不同。
以北京地區企事業機關單位人員為例。
城鎮職工參保人無論是有單位的單位人(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是無單位的社會人(靈活就業人員,4050人員,失業人員),都擁有兩種性質的兩個帳戶。兩種性質指一般帳戶或臨時帳戶。兩個帳戶指的是社會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
一、臨時賬戶
臨時賬戶無法在參保地退休。外埠戶籍初次參保男已經年滿50周歲,女已經年滿40周歲,建立的賬戶都是臨時賬戶。臨時賬戶可以跨省轉移,也可以辦理退保清算。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或去世時
臨時賬戶未必要等到去世,才退錢。至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選擇退保清算,一次性連本帶息退回個人賬戶的錢。當然也可以選擇社保跨省轉移到自己的戶籍地或其他退休待遇領取地。
2.離開參保地時
也有很多地區,未必需要等到退休年齡,只要是外埠參保人離開參保地時,就可以辦理退保清算,一次性連本帶息退回個人賬戶的錢。也可以選擇社保跨省轉移歸集。
二、一般帳戶人員
一般帳戶滿足退休條件,可以退休。在自己的戶籍地參保或外埠戶口異地初次參保時,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建立的賬戶都是一般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滿15年,大部分地區醫療保險男交滿25年,女交滿20年,可以在參保地退休。
一般賬戶中個人名義交的所有險種的劃入社會統籌帳戶部分的錢是肉包子打狗回不來了,個人名義交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劃入個人帳戶部分的錢,活著時可以退休待遇方式領取。如果死亡,是可以走法定繼承的。
一般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沒有退錢之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可以辦理退休,然后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報銷待遇。
養老金由三部分組成,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有兩種返還類型:
1.養老金方式或繼承方式
(1)退休后至生前
養老金個人賬戶退休前一律不返,退休后可以。養老金中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屬于返錢性質。會把你退休前交納的所有費用連本帶息除以平均余命數,也叫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月返還給你。比如60歲退休的,分139個月返還給你。比如55歲退休,分170個月返還給你。比如50歲退休,分195個月返還給你。之后人還活著,仍按這個標準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費用由統籌賬戶及財政支付。
(2)死亡
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2.醫保卡折返錢方式
(1)退休前繳費期內
醫療保險個人交費部分在職時就已經在參保的次月或兩個月后,按月全部劃入個人帳戶,返回來了。交多少,返多少。返錢時間各地操作的時間窗口不一樣。
另外社會統籌部分,還會按照參保人的年齡,按照地方政策的規定,劃一小部分錢到個人賬戶。
(2)退休后
按照地方政策的規定,每月劃一部分錢到個人賬戶,補充買藥或門診費用。具體標準各地不一。比如北京企退人員,每月返97元。
三、北京城鎮職工有單位的單位人及無單位的社會人繳費及返還
1.單位人(含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養老保險:單位統籌賬戶19%,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8%,可返還。
醫療保險:單位統籌賬戶10%,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2%+3元大病統籌,2%可返還,3元大病統籌不返還。
其他一律不返還。
2.社會人(含靈活就業人員,4050人員和登記失業人員)
(1)靈活就業人員--只交養老、醫療和失業,享受繳費比例減免
養老保險:單位統籌賬戶12%,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8%,可返還。
醫療保險:單位統籌賬戶5%,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2%+3元大病統籌,2%可返還,3元大病統籌不返還。
其他一律不返還。
(2)4050人員--只交養老、醫療和失業,享受社保補貼
養老保險:單位統籌賬戶14%,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6%,可返還。
醫療保險:單位統籌賬戶6%,一律不返還;個人賬戶:1%+3元大病統籌,2%可返還,3元大病統籌不返還。
其他一律不返還。
(3)登記失業人員--養老停繳,醫保個人不繳費,享受醫保,可領失業金
養老保險:停繳,無返還。可享受失業金。
醫療保險:政府全額代繳,不返還。
不涉及返還。
四、城鄉居民社保參保人
城鄉居民社保只有兩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社保參保人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繳的錢能退回來嗎?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前一律不返還。退休后,以養老金方式返還。達到退休年齡時,如果繳費年限不夠退休規定,又不愿意補繳的,可選擇退保清算。退休后,如果個人賬戶部分沒領完就去世了,余額也可繼承。
醫療保險:沒有退休說法,交一年,保一年,不存在返還。部分地區當年參保,未產生醫療費用前,符合規定的,可在規定時間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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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確實很可惜
人生總是會面對這樣那樣的風險,坦然面對對大家都好。對于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死亡后情況還是非常復雜的。如果是因公死亡,首先要申請鑒定工傷。工傷死亡的待遇非常高,上一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會高達785,020元。除此之外,還有供養親屬撫恤金、6個月社會平均工資的喪葬費等待遇。
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般能夠領取到四大類待遇。
喪葬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救濟金或撫恤金、供養親屬困難補助等等。
其實工傷職工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一樣也可以提取。
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大家都沒有疑問,直接根據社保記錄提取就可以。
但是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全國各地差異很大。
山東省喪葬費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福建、天津、上海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寧夏、遼寧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能相差十幾倍。
撫恤金待遇相差也很大,黑龍江省是一次性6000元,山東省是上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高達5萬多元),寧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
其實,根據繳費年限不同,相應的待遇也不一樣。山東省是養老保險繳費滿一年發放1/15的待遇,超過15年以上就按100%發放。河北省是按照省平養老金發放,每繳費一年發放一個月,最長不超過20個月。
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山東省和陜西省是這樣的叫法,山東省2019年的最新標準是530元,480元和430元,按照山東省不同的區域劃分標準。福建省叫做供養直系親屬月救濟費,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0%、45%的標準發放,可以一次性支付120個月。
所以,各種去世后待遇非常復雜,希望國家在做好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同時,能夠及時統一全國的各種去世養老金待遇。能夠做到像工傷待遇一樣,同命同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