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屬于交通肇事逃逸_交通肇事逃逸會怎樣?
特邀律師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條第三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3〕15號)第二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來講有以下幾種常見情形:
第一種,最常見的就是,發生事故后,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的。
第二種,肇事者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無正當理由離開現場的;或者給受害者留下虛假的姓名電話等以后離開醫院。
第三種,報案后不聽候處理擅自離開處理現場。
第四種,肇事者在調查期間擅自離開調查場所逃匿的。
第五種,事情未協商達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強行離開的。
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大致是這樣的: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括:
致死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酒駕、毒駕、無證、明知安全裝置失靈以及明知拼裝報廢車輛的以及嚴重超載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別惡劣情節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犯罪還有兩種特殊情況: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明知事故發生后,沒有合理理由離開現場的行為屬于逃逸行為。你這個將車輛留在現場,屬于棄車逃逸。逃逸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事故如果是對方追尾引發,那么可以減輕你的責任,所以主次責。但你逃逸行為可對你駕駛證處一次性扣12分,罰款(各地不一),并可以拘留十五天以下。
你說你害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至少年滿18歲,都是成年人,且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都是經過考試,對于交規應當是知曉的,如果你的狀態是那種和人說話都會害怕,那你可能連學習駕駛證前體檢都過不了。事故是人家追尾你,在法理上你沒有錯,你應當理直氣壯讓對方賠償你。如果對方現場威脅你,對你人身安全產生威脅,那你應當是及時報警尋求警方幫助,我個人覺得大多數情況下警方到達現場的速度肯定比你家人更快。當然,如果你家就在旁邊,你家里人到達現場更快(也不排除),你因為對方對你產生威脅尋求家人幫助,但,你怎么忍心將你家人丟在被威脅的現場,一個人獨自離開,好歹至少報警帶警方去解救你的人家。對方如果真的那么讓你害怕,他應該是個窮兇極惡的人,但面對逃逸的你一共只要求2000元賠償,基本和交警處罰逃逸罰款差不多,我只能說他是個有道德有底線的危險分子。
綜上,這個的確不合理,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對,但不是對方,而是你的行為,你離開現場都解釋不過去。至于為何你離開,可能只有你自己能解釋了。但如果這些不合理都是事實的話,我只能說,是你自己的無知導致了這個局面,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
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