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多久可以取保_刑拘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審?
特邀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刑事拘留后,申請取保候審,找好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后,就會批準。一般三到五個工作日。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不是辦的,家屬也沒權力辦,只能委托律師代為申請取保候審,能否批準就不一定了。只要嫌疑人被羈押,就可以聘請律師,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 拘留最長30天,加上檢察院的7天是37天,最遲第37天就會有逮捕或是取保候審的決定。37天只是一個期限,不是一定在第37天,快的有可能三五天就批捕。要申請取保候審一定要越早越好。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它是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您好,那可能是公安機關想的決定權留給檢察院,30天要報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果檢察院決定不逮捕,會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釋放。
刑事拘留后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理階段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只是根據司法實踐操作,在批準逮捕之前辦理取保候審比較容易點而已。
專業分析:
一般情況取保候審最快七日內,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1、對取保候審申請,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罪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3、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發現不應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去報候審。
在我國,如果被刑事拘留后并且滿足一定的條件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保證人繳納保證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暫時解除拘留。
那么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辦取保候審呢?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