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屬于公民應履行的基本_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有哪些?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
1.公民的平等權。即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等。
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即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物質保障,憲法對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權利包括公民的勞動權、休息權,以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物質幫助權。
7.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8.其他方面的權利。憲法除對所有公民應普遍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作出規定外,還對特定群體的公民,作了專門規定,給予特別保護。主要是指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以及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利益;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依法服兵役,依法納稅等。
1、公民義務是指權利主體應當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如享有一定權利的公民或法人依法應負的責任。基本內容有: 1) 以主人翁的態度積極參加國家的經濟、政治等各項社會生活,關心國家大事,履行和監督公職人員的工作,同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2) 自尊自重自愛,盡力發揮自己的作用為社會作貢獻; 3) 自覺遵守紀律,維護法律,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 2、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國家對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須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責任。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5、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科學權利。
6、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
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衛祖國、抵抗侵略的職責和依法服兵役、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5、依法納稅的義務。
6、公民有勞動的義務。
7、受教育的義務。
8、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9、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特點: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具有統一性。
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規范是: “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規范,體現著我國現代社會生活中的道德精華。 其基本內容有:愛國守法,是要求公民應該有高尚的愛國主義精神,自覺學法、懂法、守法、護法;明禮誠信,是要求公民的行為舉止、待人接物應該文明禮貌,與人交往應該誠實守信,誠懇待人,信守承諾;團結友善,是要求公民之間應該和睦相處,互助友愛,與人為善;勤儉自強,是要求公民應該勤奮工作,儉樸節約,積極進取,發憤圖強;敬業奉獻,是要求公民應該恪忠職守,兢兢業業地工作,克己奉公,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