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代簽的合同有效嗎_別人代簽的合同有效嗎?
特邀律師
這屬于《合同法》的范疇。
先看看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48條規定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這個情況可以這樣解釋,別人代簽協議,事后權屬人追認有效的可以認為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這個問題可以這樣解釋。收到無權簽字人簽署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一個月內找有權簽字的人追認,他本人不表態不簽字認可的,可以認為協議無效。但是他不表態,合同已經開始執行了,他知道但是也不反對,可以認定為他同意了。
第49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種情況可以這樣解釋,如果對方有理由認為無權簽字的人得到授權,合同還是有效的。
例如,協議不是他本人簽字,別人代簽。但是對方手里有現場錄像,或者第三人證明,他本人就在簽字現場,協議也看過,沒有表示異議,這樣就有理由相信,他是默認,同意別人簽字的。
1、你不講,誰知道是你簽的呢?
2、如果合同能正常履行,誰簽的字,誰會在意呢?
3、如果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了,被幫忙簽字的一方,自認該簽字是自己所為,那這簽字就是他自己簽的,當然也沒你的事。
4、合同出現問題了,對方要起訴,而被簽字的這方,以合同不是自己簽的為由進行抗辯,那合同將被認定為尚未成立,這合同就失去了意義。此事,對方可能因此受到了損失,想追責。這時候,才回到你的問題,你作為代簽者,有風險嗎?答案:沒有風險。理由:合同之所以不成立,是因為合同不是合同當事人訂立的。誰該為此負責?對方自負。你作為代簽,如果不是基于詐騙的目的,而并無法律認為代簽行為是一種過錯。既然不是過錯,當然就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你好!法人同意員工進行簽署,員工取得了授權,其簽署合同的行為代表公司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首先,這個要看合同生效條件是否約定必須本人簽字。其次,如果代簽的人取得了合同一方的授權,那他代簽也是有效的。詳細情況可以私信溝通,再為您準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