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建筑的部門是什么部門_建筑法屬于什么部門?
特邀律師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違章建筑,由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規劃部門管理,如果有證據可以向這兩個部門舉報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對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房,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1、規劃管理部門依職權調查取證,查清違章建房的事實;
2、規劃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房的決定書。其中對成片違章建房,先由區(縣)人民政府發出統一整治的通告。當事人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3、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房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擴展資料:舉報違章建房所需要的資料:根據《城市違建房的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證明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證據:1、舉報或要求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信件或陳述筆錄。2、對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查勘筆錄、照片或錄像等。3、詢問相鄰人及其他人的調查筆錄。
4、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行為人的陳述筆錄。
5、違章搭建、違章建房的其他證據。
建筑法屬于經濟法部門,因為建筑法所調整的是建筑范疇的,也體現出國家對建筑業的一種干預管理,是對經濟領域的一種廣泛調整,是國家在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所以建筑法屬于經濟法。
工程建設審批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是當地的建設局(住建局)或建設委員會,這3個部門是一個概念,只是稱呼不同而已,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主要職責:
1.城鄉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論證;負責對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城鄉建設監督管理的責任,制定和推薦使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文本。
3.管理工程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審查和鑒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監督合同履行,調解合同爭議,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4.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承擔城鎮園林綠化和市政工程的監督管理責任。
5.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各類公用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報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