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怎么辦_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特邀律師
勞動法有規定,公司企業不得無故辭退員工,除非是曠工等違反勞動法的可辭退。你是可以進行維權的,之前同事被公司辭退,理由是員工無業績,結果同事將公司起訴了,賠了好幾萬。還有另外一個同事因公司解體,也是拿了n+2倍的賠償(n是工作年限)
感謝邀請,劉佳答疑:先要搞清楚被辭退的真正原因,究竟是無故,還是事出有因?
我們先假設是公司無理,就是無故辭退員工。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員工可以不在離職報告上簽字,同時,請公司拿出書面的辭退理由來。這個時候,如果公司扣押你的勞動合同,那公司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作為當事人,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介入,或者直接請律師。但是請記住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真的是被無故辭退的,而不是你自身的什么原因。否則,勞動法是保護不了你的。
我們再假設是員工違反了公司的某項規定,從而被辭退。
有時候,明明是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定,甚至是重大失誤,但員工卻不以為然,被辭退的時候還感到委屈。如果真是自己的問題,那被公司辭退,那就無話可說了。當然,被辭退,公司也一定會出具辭退你的書面說明,且要得到你本人的簽字確認。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壓根就到不了維權的地步,因為公司沒有問題,你何須維權?
一般情況,公司不會無故辭退員工的,畢竟,公司當初招募員工的時候,還是花費了很多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公司完全沒有必須無故辭退員工。當然,也會存在公司不講理,不守法的行為,如果是這樣,那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給自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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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疫情更讓很多人深刻的體會到:自己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來。
在一個單位工作了快10年,一般不太會有想過自己會被單位辭退,畢竟自己已經工作了10年,怎么說也是公司的老員工,而且可能也原以為自己可以一直在這個單位工作到退休。
因為疫情,可能明天還沒來,意外的“驚喜”就先來了。
單位決定辭退你,說真的自己也實在無力反抗、無力扭轉這樣的局面。除了坦然接受,積極的向前看,別無選擇。
一、爭取拿到單位補償
當然單位辭退你,也是要給你相應的補償、賠償的。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因為疫情期間被單位辭退的,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去找新的工作
都說人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這棵樹已然靠不住了,那自然不可能因為一棵樹放棄整片森林對吧。
這個單位因為疫情經營困難辭退員工,但肯定還是有其它的單位在招賢納士。所以沒必要去糾結自己因為被辭退而一蹶不振、郁郁寡歡,說不定下一個單位比原單位工資更高,福利待遇更好呢。
市場經濟不好,企業經營困難,無可奈何只能辭退員工,來減少經營成本,保證企業的正常維持和在市場上生存。而被辭退的人,只能說是因為疫情得到了意外的人生考驗吧。樂觀的角度去思考,其實我們比那些被肺炎感染的人或者因肺炎去世的人幸運的多了。
以上是棟哥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違法辭退員工,一定要搜集證據證明單位確實存在辭退違法行為,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損失。
所謂違法辭退員工主要是指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的依據,擅自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且不予補償的行為。
最常見的情形之一,單位老板不想再繼續錄用該員工,想盡一切辦法變相辭退,或給員工設置障礙讓員工自己自動離開,以避開發生經濟補償問題。
當員工遇到這種情況,大多表現很緊張,不知所措,恐懼自己被辭退又沒有拿到工資及補償,以后怎么生活。
其實,只要勞動者入職當初能夠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履行法定手續,保留入職的證據材料,工作期間自己又沒有過錯,不用擔心老板辭退自己。
如果單位老板真的看自己不順眼,會在平時表現出很多不如意,有意無意的暗示自己不要再上班,此時,自己就要注意搜集證據了,證明單位無故辭退及違法辭退行為。
一般員工需要搜集證明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入職單、胸卡、工作服、工資卡、社保卡等證件;然后拿到單位的辭退通知書或老板與自己的談話過程錄音證據,以及同事之間的證人證言與視頻資料等都要保留好。
有了上述的證據材料,決定不去單位上班時,就可以去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咨詢申請勞動仲裁即可。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勞動者只要有合法的請求及證據,都可以申請裁決。
如果是簡單的拖欠工資等事實,可以直接請求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此程序比較快速。監察大隊不能處理的,就把上述證據材料復印兩份,開始勞動仲裁立案。
復印自己的身份證及網上查詢打印單位的工商信息一份,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可以參照模板直接照搬,也可以請律師幫忙起草仲裁申請書。
根據自己的仲裁請求,把相應證據復印兩份,就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現場立案了。立案成功后,等待開庭通知,開庭舉證質證完畢就會在四十五天內拿到裁決書。
當然,有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很忙,案子太多也會拖延幾個月的時間,做好心理準備,不要著急,肯定會拿到裁決結果。
拿到裁決書以后認為裁決結果合法合理,可以不再起訴,對方也不起訴就會發生法律效力。生效的裁決書雙方必須履行,不履行的,一方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所以,遇到單位辭退員工,不要懼怕,要勇于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關鍵要懂得守法,懂法,用法,平時記住搜集證據是關鍵。只要有了證據,單位不會再那樣囂張和任性對待員工了。
工作干得好好的,突然被辭退,原因肯定會有,要么你得罪于人、要么你工作努力無效果、要么公司的確遇到不為人知的麻煩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總之無論何種因素原因導致這樣的結果,我們都無權去追究,做為辭退方的你都得心平氣和去接受,冷靜坦然的去面對,挺起胸直起你的腰干顯出你的大度與做人的骨氣,不要去做低三下四的求人,也不要去做一些無用的辯解,我們要深知身處在這個弱肉強食的年代,沒有人會憐憫同情你這樣微不足道的遭遇,我們更不能自憐自息原地不前,甘愿服輸,向命運低頭認命,因而你不能氣餒妥協,哪怕是從頭再來,你一樣還為時不晚,我們得爬起來尋找適合我們能力更好的崗位,吃一蟄長一智我們行走在漫長的人生路上,也要自我充分的認識到自身的不足,我們要在逆境中學會成長,唯有我們不懈的努力與堅持自我學習的良好習慣,通過智慧來獲取我們的所需所要,也只有這樣不斷的自求進取,才能更好的武裝自己,提高自己生存的能力,所謂求人不如求己,這就是人生的硬道理,所以只要你有足夠的自信與能力,只要你還有激情與打不垮的斗志,你就得讓那些曾經輕視你的人看看,離開你們我照樣能活,而且活的更加精彩,過得更加富有,如果你時刻帶著這樣的心態去完善自我,相信你的人生一定會讓你如愿以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賠償金的計算,應該是上一年度員工收入的平均值。上一年度員工收入指的是總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加班費及各種補貼,總之有合理名目發的錢基本上都是包含在計算范圍內的。
拿問題中的例子來說,月度工資是5600月,12個月就是67200元,年終獎是13000元,總計全年收入為80200元,除以12,月平均工資為6683元。工作5年,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每滿1年補償1個月,不滿半年按0.5個月計算,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果正好是5年,是應該補償5個月,5*6683=33415元,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就請你立即離職,那么還需要補償1個月的待通知金給你,就是通俗說的N+1,則你的補貼總金額為5*6683=33415+6683=40098元。
如果公司沒有合理理由辭退你,那么公司會涉及到非法解除,非法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的是賠償金,應該是雙倍,也就是10個月的工資,如果是這樣你的賠償金就是10*6683=66830元。
在這里提醒大家一下,有些公司會把補償和離職當月的工資一起結算,擔個稅,這種方式是錯誤的,離職當月工資應該按正常工資計算,扣個稅,但是辭退的補償金則是免稅的,要單獨處理。另外,不是你每月拿多少就要補償多少,你的月度工資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的時候,也只能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來補償。
例如你月薪25000元,假設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為6800元,那你只能按照20400元來計算補償。
所以掙的多的,也別想著趁離職的時候大發一筆啊。
如果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而自己又沒有什么過失,員工被辭職后可以得到相應的月份補助,一般是單位工作一年賠付一個月基本工資。可以和單位協商,如果單位無理由賠償應去當地社保有關勞動仲裁進行訴訟,按照勞動法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的。
感謝邀請。
無故開除員工屬于惡意解雇,可以向公司索取工齡的二倍的賠償。
對于企業解雇員工,有以下三種方式。
①惡意解雇
在公司沒有任何客觀理由的情況下,將員工解雇,這就屬于惡意解雇,也是非法解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如果你在公司干了兩年,那么公司需要向你賠償四個月的工資。
②正常解雇
所謂正常結果是指企業存在客觀的情況,比如說合同期到了不再跟你續約,或公司因為控制不了的因素破產搬遷等等,這個時候解雇員工的話,需要支付N+1的賠償金。
③合法解雇
所謂合法解雇,是指員工違背了企業的規定或違背了法律法規,員工公司依據規定將此員工開除,這個時候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
【人力資源視角】
按你所說你的情況屬于無故解雇,也就是非法解雇,可以向公司要求二倍賠償金,當然你需要去當地勞動所來協調此事,整理好解雇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