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小孩子歸誰撫養_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特邀律師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是離婚案件審理的重點,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關注。
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依據孩子的年齡不同三種情況:
一、孩子如果是兩周歲以下,原則上一定是跟隨母親的。因為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還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歸母親,除非孩子的母親放棄。
二、如果孩子是在兩歲到八周歲之間,那么看誰的條件更利于撫養孩子成長。這里的條件呢,不只是指收入,還包括您的學歷,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時間來去照顧孩子等,目前孩子跟著誰生活等綜合判斷;
三、如果孩子8周歲以上,法官會單獨詢問孩子問孩子的意見,是喜歡跟爸爸還是喜歡跟媽媽,問題雖然殘酷,但是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認知和判斷,其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選擇。
總之,無論大人之間的恩怨如何,都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孩子跟著哪一方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重要。
離婚如何得到孩子的撫養權?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我首先要回答的是,提這個問題的人,把對孩子的監護權與撫養權給混淆了。
離婚后未成年孩子跟誰生活,因為未成年的孩子是還沒有完全法律行為責任的人,必須在監護人的規范下,遵紀守法,這就是對孩子的監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每個離婚的男女,對親自生育或者共同領養的未成年的孩子,都負有在教育方面,醫療方面,以及生活方面的共同撫養責任和義務,直道孩子年滿18歲終止撫養。
如果夫妻倆是協商離婚的,可以協商孩子未來的監護權歸誰。從民政局拿到離婚證開始,夫妻倆所簽的離婚協議,就具有與法律相同等的合法性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的雙方在對孩子以后的監護權歸誰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只有上法院打官司離婚。法官在對孩子的監護權應該判給誰,首先會征求孩子的意見,看孩子愿意跟父親,還是母親生活,然后再綜合男女各方的經濟收入以及家庭環境,哪一個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就會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優勝方。
一、二周歲以下的子女
一般由女方撫養,除非女方有下列三種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二至八周歲的子女
優先考慮下列情形: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一般考慮子女的意見。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