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同時要嗎_民間借貸可以同時主張違約金和罰息嗎?
特邀律師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同時主張,但不得總計超過年利率24%。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規定: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借款合同中要求同時支付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訴求能夠得到支持。違約金的規定強調了違約金的補償性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這符合民法中的損失補償原則。逾期利息雖然具有懲罰的性質,但其本質上是借款合同產生的孳息,所以利息和違約金的規定并無沖突,約定符合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在民間借貸司法實踐中,出借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能會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未按期還款的,應向出借人支付除逾期利息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二者相加遠超過受法律保護的利率上限,變成了實質上的高利貸。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若出借人一并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折算下來總計不能超過年利率的24%,對于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間借貸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是非常常見的,一般人也會有一兩次或者更多的借或者貸的事情發生。但是,在民間接待這個事情上,我們該怎么主張違約金和逾期利息呢?我們要分兩種情況來講。
第1情況:是如果借條上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利息條款。那么,法院在審理過程當中會認為借貸合同中沒有約定。如果是預期還款的話,從預期之日起法院會支持按照同期貸款利率來計算利息。
第2種情:借條上如果約定了借款利息或者違約金,法院審理過程當中是支持違約金和利息的。但是,關于民間借貸若干問題解釋的規定違約金和這個利息雖然可以支持,但是它是有上限的年利率不能高于24%,如果是高出部分的話法律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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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起訴的時候,違約金加上利息,不能超過24%年利率,你有沒有超自己算下,超了就只能起訴24%那部分,多出的不超過36%的可以協商,法院不管,不支持不反對。超過36%那部分就失效了,最多就36%。在算出來上面那個沒超就行,對于違約金,法律規定有協議就按協議算,違約金就按規定的每天100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