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傷殘訴訟時效_傷殘鑒定后起訴時效有規定嗎?
特邀律師
按實際情況,對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1.對于損傷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并發癥影響鑒定結論的,在并發癥和后遺癥沒有確定之前,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鑒定的等級低于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2.對于損傷不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有些人認為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后馬上進行,因為有些疾病隨著時間推移,會導致傷殘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這是不對的,評殘主要看的是你恢復的情況還有醫治醫院的病歷等材料,與恢復時間無關。
3.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第二次手術結束也就是體內沒有鋼板或者鋼針才算是治療完全結束,應該在第二次手術結束之后進行評殘,否則沒有評殘資格。
另外按法律規定,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超過期限你會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1、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需要在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 ?、人身傷害訴訟適用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 ∥覈睹穹ㄍ▌t》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薄 ?、在這一年內,起訴、追討、對方承諾賠償都會導致時效中斷,然后重新起算一年。也就是說,只要在一年之內向法院提交訴訟狀即可。
傷殘鑒定結論具有法律效力。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已過,受害者不能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賠償。但是,受害者遭受人身損害是客觀的事實,之前委托司法鑒定機構所做的鑒定,是對傷殘程度的客觀評價,并不因為訴訟時效已過喪失效力。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傷殘程度較輕的,自受傷害之日起算;住院治療的從出院之日起算;存在傷殘的自傷殘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算。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條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睹穹ㄍ▌t》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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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是指權利受到侵害時,若你不在法定期間內主張權利保護,則過了這個法定期間,對方就有了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由于該抗辯權的存在,你就喪失了勝訴權。
我國對一般(即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法律事務的訴訟時效,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內。在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施行以前,訴訟時效為兩年,《民法通則》施行后,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特殊訴訟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的規定,遭受人身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除此之外,還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下:
1、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3、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這幾種情況下,訴訟時效都為一年,若權利受到侵害,則應該及時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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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鑒定可以做。但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因此,鑒定是否必要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判斷。如果當時人身傷害傷情、原因都很明確,但是超過了訴訟時效,即使再去鑒定并以此起訴,也很難獲得救濟。如果損害結果是幾年后才顯現出來,可以進行傷情鑒定,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