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保證金怎么辦理_農民工怎么討要工資?
特邀律師
建筑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退還手續如下:1、建筑工程主體完工后,經審核確認建筑施工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退還建筑施工企業60%的工資保證金;2、設工程全部完工后,經審核確認建筑施工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退還建筑施工企業剩余40%的工資保證金;3、設單位在建設工程全部完工辦理決算后,經確認無拖欠行為,全部退還建設單位所繳納的工資保證金;4、資料:書面申請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委托經辦人的)經辦人身份證原已交保證金的票據或存折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工程決算單;5、行電腦打印的往來賬目清單:自開工到竣工的往來賬目清單。
答:建筑施工企業持建設委員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開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函”和銀行要求提供的書面材料前往銀行,與銀行簽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監管協議書”后,將等額支票打入在銀行開立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 40 號
各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加快落實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負措施,推動建筑企業復產復工,現就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要求,盡快制定本地區具體落實辦法,確保自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前,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不折不扣落實落地,政策實施期內新繳存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要盡快返還。
二、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拖欠工資的施工企業,依法依規實行減免措施,切實減輕工資支付記錄良好企業的資金壓力。
三、加快推行金融機構保函,鼓勵使用銀行類金融機構出具的銀行保函替代現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積極引入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
四、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確保開復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覆蓋。對嚴格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的建筑企業可按本地區規定享受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政策。
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現階段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相關工作。
請于2020年7月31日前,將本地區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落實情況及緩繳金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020年4月9日
響應兩部門號召,山西、天津、青島、河南、甘肅相繼發布通知要求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山西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通知
晉人社明電〔2020〕26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的通知》(晉政發電〔2020〕5號)精神,有效減輕企業資金負擔,推動和支持工程項目復產復工。根據國家人社部、住建部《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0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建設工程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我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水利等領域建設工程項目。
二、具體措施
(一)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新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管理部門先對工資保證金應繳金額進行核定,繳存企業在2020年7月1日后再以現金或銀行保函形式進行繳存。
(二)對于2020年3月20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內新繳存的工資保證金,工資保證金管理部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向繳存企業進行返還。
(三)對于已嚴格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并錄入我省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系統平臺運行,能夠規范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工資支付記錄良好的建筑企業和工程項目,可按照我省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措施依法依規對工資保證金實行減免。
(四)對于已竣工或完成的工程項目,繳存企業提出返還申請后,要盡快按規定辦理返還手續,將工資保證金和利息及時返還繳存企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各地要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暫緩繳存工資保證金政策不折不扣落實落地,有效減少企業資金占用,減輕項目資金負擔,推動項目盡快復工復產,更好地帶動農民工就業。
(二)收集成效、及時報送。各地在工作中要加大宣傳力度,同時注意收集工作成效。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分別于2020年6月1日前和7月28日前匯總本地區暫緩繳存工資保證金政策實施情況并報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局(總隊)。
聯 系 人:程曉田
聯系電話:0351-3181318 13935189626
電子郵箱:sx3181318@163.com
2020年4月23日
天津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做好疫情期間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
津住建建市函〔2020〕48號
各區住建委,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現就做好疫情期間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5日《實施意見》下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允許新承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本市和外地進津建筑業企業,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二、農民工工資支付記錄良好的下列建筑業企業,可免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一)近三年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且全面落實建筑業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
(二)2019年度被評為天津市建筑業信用評價等級A類、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且全面落實建筑業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
符合上述條件并已向市或區住建委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筑業企業,可以申請退還。
三、疫情期間各建筑業企業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農民工工資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本市農民工管理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及時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管理制度,建立農民工實名制識別設施,及時接入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對現場人員進出登記并上傳人員考勤、勞動合同等信息。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落實分包委托總包代發工資等各項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到位,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各區住建委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本轄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管,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各項制度落地實施。要加強對本轄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所有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暢通農民工工資投訴渠道,及時消除農民工工資拖欠隱患。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10日
青島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市建設主管部門,青島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減輕建筑企業疫情期間生產經營負擔,有效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40號)要求,現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底前,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期間已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施工企業可向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書面申請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4月21日
河南
《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甘肅
《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0年6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連續3年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被評價為A的企業可以免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建設項目在暫緩繳存或免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期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自拖欠之日起30日內補齊應當繳存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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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農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年底該拿錢回家了結果卻遭遇拖欠工資,這時候農民工該怎么辦?拖欠工資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有8位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農民工,為討回包工頭拖欠他們的2萬元工資,來到單位門前靜坐、打條幅,結果不但沒要到錢,還被公安局以擾亂治安為由拘留了5天。事后,他們來到律師事務所請求法律援助。通過訴訟調解,他們在1個月后拿到了全部拖欠工資。
實例證明采取靜坐、示威、跳樓等極端手段進行討薪是不可取的。面對欠薪問題,農民工朋友應該學會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通過合法途徑討薪,如果采取過激行為,給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即使最后討回了工資,也要對單位做出賠償。
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在為誰打工,招工的人全名是什么,身份證號是什么,這是在處理欠薪問題的司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信息。建議大家選擇工作時最好去一些正規的大企業或者勞務公司,簽署正規合同,這樣發生欠薪事件的可能性較小。在簽合同時,關于工資數額、結算方式、補貼福利等問題,一定要讓單位寫下書面憑證。
現在有專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為農民工免費打官司,開辟了庭前綠色通道,即調解程序。它不能保證農民工一定拿到全部拖欠工資,可能只拿到80%~90%,但絕對可以大大縮短案件處理的時間,最快在半個月左右。
農民工對于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一、要冷靜理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農民工的工錢被拖欠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視,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采取相關解決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靜的心態,理智處事。
二、要學會用法律維權。
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總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幫助,獲得應得的報酬。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已要求各地,重視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
把企業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錢,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重點,依法嚴厲查處克扣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責令用人單位補清所拖欠的工資,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