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給對方的錢可以反悔嗎_簽了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特邀律師
陪你睡了5年,在你家當了5年保姆看了你5年臉色,你這個怎么算錢給女方?嘖嘖,得虧這妹子給你離婚了,也算跳出火坑了,一個逼男的那么計較,活該以后娶不到老婆
是你把老公離了還是老公把你你離了,如果把你當成商品一樣把你推貨了,就等于人和錢人家都不要了,你還推什么錢啊?是想再復婚嗎?
可以撤銷。夫妻婚姻關系解除后,再給前妻付扶養費,也就是給前妻付生活費,不是法定義務,是夫妻雙方協商的約定義義務,相當于后續的付給前妻生活費,屬于照顧和贈與合同,當然可以銷銷。并且,這也不是夫妻離婚的條件。也就是說,夫妻關系解除后,男女雙方已不存在法律關系,彼此之間也沒有照顧義務。
夫妻離婚協議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共同財產分割;二是子女的扶養和監護。關于共同財產分割,如果一方沒工作,或沒工作能力,缺乏生活來源,或生病等,可以適當照顧一方,多分,甚至可以要求另一方一次性補償一筆生活費。如果這筆錢男方一次性拿不出來,要分期付款,男方在離婚后是不能撤銷,也就是說,這筆錢相當于債務,是一定還的。
當然,一日夫妻百日恩,作為前夫,要撤銷付前妻生活費的約定,還是要慎重。具體是:
首先,作為付方,男人如果具備支付能力,付給前妻生活費不影響現在的家庭生活,就沒必要斤斤計較,畢竟自己曾經愛過,也為你生兒育女;
第二,女方沒嫁人,作為男人,總覺得對女方還有責任;
第三,女人生活確有困難。前妻有困難,你停止付生活費,不是一個男人應有胸懷。當然,如果前妻過得不好,男方都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總要顯擺顯擺,總有讓女人明白離開他活不下去的感覺,絕對會大方地幫前方。這種陰暗心理,男女都有。
萬事不由人計較,一生都是命安排。
思前想后天弄人,世上哪來后悔葯。
即已簽字,反悔無用,除非雙方愿意,從去辦証,這是法的底綫……??!
這一張舊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樓主莫后悔,莫反悔,天下之大,總有容身之処,人生苦短,不別糾結,一路高歌,日看彩虹,夜觀星,美好永遠在等待,只要你有一顆同我一樣的心!
讓我為你獻上,愛琴海,這首歌,為你帶來新起點,新追求,新希望……??!
<原創>文稼商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