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處直接更名靠譜嗎_房子沒辦理房產證,通過售樓處更名可以嗎?
特邀律師
一、直接找開發商說好要進行更名。然后你找買家,約定一個付款的比例,然后更名以后再付尾款可以把按揭結清。
二、如果要想先交易,記得做個預約合同公證。等下產權證再過戶。費用嘛,就是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了。至于誰交,就看你們那個地方的一般行情,或者說是你們自己協商決定。
三、如果可以,在開發商辦理了大產權證以后,就自己去辦產權證。只要自己愿意跑,估計兩個月就下來了。如果開發商還沒有辦理大產權,就只有等著下來以后自己再去辦。集體件一般都要兩年左右才會下來,但是私人去就快多了(前提是開發商愿意配合,把相關資料給你)
如果在正規的貸款機構貸款,房產經銷商合法經營的情況下,是靠譜的,貸款方面的知識,可以在速融100上了解。
開發商負責更名的銷售在地產交易中是一個很常見的情形!包括正常預售許可證下的房產及回遷房等等!一般是可以購買的!
1.正常預售許可證下銷售的房產,原購買人因種種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那么開發商就需要撤銷原合同備案,更名賣給他人,另行銷售!
2.回遷房,但也已經簽署網簽備案合同的,開發商負責撤備案,并給重新簽署,同時可以出具結算發票,也是可以購買的!
當然,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回遷房一般都會有回遷安置協議,一定要拿出來好好看看,看看有沒有回遷房禁止銷售的相關條款,如果有,比如回遷安置房為某某補貼情形,2年內不可交易等條款,雖然開發商同意更名也可能導致購買行為無效!
3.不論正常銷售還是回遷的房子,后續能不能辦理房產證,也要看開發商的竣工備案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的辦理情況!如有變故可能會導致將來逾期辦理或無法辦理房產證!
最后:建議所有房產購買參與者,如果跟私人達成購買意向,雙方簽署購買協議或者合同一定要有居間方或者經公證處公正!不要因小失大,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不動產權證還沒有出來,是否可以買房呢?這是很多買房人要思考的問題。這個問題說簡單也簡單,說不簡單,也會有復雜的成分在里面。
沒有不動產權證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而你是否采取另外的方式交易,那就看什么情況了,有時候會存在較大的風險。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如何交易,這里談談我的觀點。
沒有產權證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我們說房子要交易,必須滿足交易的條件,那就是明確的產權,并且有產權證作為產權交易的依據。
你的房子開發商還沒有給你辦理產權征的,不能滿足商品房買賣交易的必要條件,因此,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房產證還沒有下來,現在我想賣,如何交易
不太清楚你這房是否已經交房,或者交房還需要多長時間。這里就存在幾種可能。
?、已經交房
如果已經交房了,按照一般產權證下來的時間來判斷,開發商交房后3~5個月產權證就可以下來,那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買家先簽訂一個買賣合同,等產權證下來后就可以產權過戶。
?、還沒交房
如果還沒有交房,那產權證下來的時間就比較長,交易的時間也會比較長,這中間就會存在比較大的不確定性。
如果你和買家簽訂合同的話,賣家沒有太大的風險,但買家就會承擔巨大的交易風險,這就看買家是否愿意和你簽訂買賣合同了。
?、是否可以直接更名
只要產權證還沒有下來,就可以更名的方法進行交易。
業主向開發商提起退房申請,開發商同意后,開發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退還網簽;成功退還網簽后,開發商再和新的買家簽訂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產權證還沒有下來的時候,是可以更名的。
但這里有一個問題,你更名的時候,必須要開發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退網簽,如果開發商不愿意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退網簽,你這套房就無法更名,新的購房人也不會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更名的時候,需要注意的問題
更名必須由開發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去退還網簽,退還網簽后,開發商才能和新的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里你要注意兩點:
?、你交納的大修基金和契稅開發商要退還給你
開發商在退還網簽的時候,大修基金和契稅,稅務部門是要一起退還的,如果你不懂這個,開發商就會把這錢用在其他地方,不會退還給你。
?、新的買家一般不能做按揭貸款
開發商退還網簽,只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退還了網簽合同,并不和經濟發生往來關系。你購買的這套房,購房款已經支付給開發商了,開發商已經把這房款提交到公司的財務報告里了,不能重復計算這套房的房價。
因此,你在更名的時候,只是更改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網簽合同,并不改變開發商的財務報表,新的買家,是把房款直接支付給你,而不是支付給開發商。
開發商也不會配合新的買家到銀行去做按揭貸款申請,鑒于這樣,來買你這套房的買家,一定要支付全款而不能做按揭貸款。
從上面的幾點分析來看
房產證還沒有下來,現在想賣房,是可以直接更名的,但更名的前提條件是,開發商接受你的更名申請,新的買家必須全款支付購房款,滿足這兩個條件,你就可以更名了。
當然,這也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各位對這個問題在下面留言,發表你們的觀點和意見,相互交流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