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個人繳費為0單位有_失業金是由單位交的嗎?
特邀律師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和其它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一樣的。即你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
繳費基數有個上、下限。上限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實際工資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繳,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繳,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繳。
具體偽繳費比例為:
養老保險 個人8% 單位22%
醫療保險 個人2% 單位12%
失業保險 個人1% 單位2%
生育保險 0.5%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 0.5%全由單位承擔
社保基數每年4月調整。
公積金 個人7% 單位7%
公積金基數每年7月調整。
失業險屬于社保五險中的一種,勞動關系才需要繳納社保,其他關系不需要。所以你們單位沒有給臨時工繳納失業險會不會被處罰就要判斷你們之間是否勞動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需要繳納社保,當然不會被處罰。
社保的五險包含了五個方面的繳費,其中需要員工繳納的有三項。員工個人每個月只交了30元社保費用的,在這里面應該是沒有失業保險的。
中國社保體系主要由“五險一金”組成。其中,養老保險總費率28%(單位繳費20%、個人繳費8%)、醫療保險8%(單位繳費6%、個人繳費2%)、失業保險費率2%(單位、個人比例各省自定),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為0.75%,生育保險的平均費率為不超過0.5%。住房公積金最高限是24%(個人、企業各繳費12%)。
失業保險是由單位和職工共同按比例承擔的。《社保法》第五章就是專門講失業保險的。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一,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失業保險是社保體系(五險)中的一個重要險種,繳費比例一般為2%,單位繳1%,個人承擔1%。2017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提振實體經濟,出臺了部分減稅降費政策,其中繳費比例最大的就是失業保險,幅度達到50%,即繳費比例從原來的2%,降為1%,由單位和個人各承擔0.5%。2018年又出臺了新政策,沒有采取裁員的企業,其繳納的失業保險費,50%可返還企業。
第二,失業保險有什么用?
《社保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是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的;
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這條的意思就是如果屬于個人主動辭職或是離職,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是要進行失業登記,有重新就業的愿望。其初衷就是鼓勵失業人員積極參加就業培訓,重新尋找工作崗位。
第三,失業保險領取的失業金有多少?
對于失業金的領取,《社保法》也有明確的規定。
一是繳費滿一年,五年以下的,可領取12個月;
二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領取18個月;
三是十年以上的,最長為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要重新計算,但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可以合并計算,最長還是不能超過24個月。
總歸納起來就是:失業保險繳費和其他社保一樣,都是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的;失業后只要不是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可領取24個月。
公司繳納的失業保險中,員工不承擔費用。有可能是單位解釋有誤。你可以看看個人承擔的繳納社保費的比例是否正確。因為單位在代扣代繳時,按規定的辦理執行,至于各部分保險的分配只是記錄而已。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有哪些,一人一生只能領取一次失業金嗎?具體需辦理哪些手續?哈哈,這個問題問得還非常仔細,幾乎包括了失業保險的全部內容。我們都知道,失業保險,是作為用人單位必須繳納的社會保險種類之一,繳納失業保險的目的,主要就是預防將來員工失業時,能夠享受失業保險的相關待遇,失業保險的主要待遇就是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為1%,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按0.5%的比例繳納,按照本人實際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只要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的,失業以后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但是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繳納失業保險必須滿一年以上,如果繳納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是不能申請的;二是非本人意愿離職,這個非本人意愿離職包括了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個人逼迫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比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離職的情形,也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的;三是進行失業登記,有重新就業意愿的。只要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你就可以按照相關的程序,申請失業保險金。
對于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次數,在同一次失業中只能申請一次。由于失業保險領取的月數,是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等因素來確定的。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也就是說在同一次失業時,最高的領取月數可以達到二十四個月,也就是兩年的時間。如果在這兩年期間,自己領取了一年,或是只領取八個月就已經找到了工作的,余下的月數不能再領取。
但是自己重新工作以后,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又失業了,如果這次失業還是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只要再次辦理了失業登記,而且重新繳納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滿一年以上,仍然可以再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也就是說上次本來申請的是二十四個月,但是只領取十二個月或是八個月,那么這次又申請了十二個月,加上上次應領而沒有領取完余下的十二個月,與這次合并計算以后,自己還可以領取二十四個月。
至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的辦理,還是比較簡單的。一般都是要求在網上辦理。首先要登錄國家社保公共服務平臺,或是支付寶登錄市民服務,點擊社會保險,也可以在手機上直接下載掌上社保12333,或是登錄當地社保官方網站,點擊失業保險申請按鈕,進入后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操作。如果不會上網的朋友,也可以到當地社保服務大廳人工申請辦理,不管是網上辦理,還是人工申請,只要審核通過以后,就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上。每月大概1000多元錢,各地有一定的差距。
綜上所述,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離職,辦理失業登記并有重新就業意愿等三個條件需要同時滿足;第一次失業申請了失業保險金以后,以后就業后再次失業的還可以再申請,沒有一生只能領取一次的限制;領取的程序基本上都是在網上辦理,不會上網的也可以在社保服務大廳進行人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