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民行使監督權的途徑_公民行使權利的方式?
特邀律師
公民的監督權是指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包括: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監督方式包含:信訪舉報制度、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輿論監督制度及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公民行使民主監督權利的依據是憲法和法律。 公民行使民主監督權利意義在于:
1、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是我國公民政治參與的基本方式之一。 我國公民政治參與的方式有: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2、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政治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民享有和行使監督權是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的重要方面。
3、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有利于消除腐敗現象,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
4、公民行使監督權有利于改進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更好的貫徹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公民積極參與民主監督,依法行使民主監督權,可以反映問題、揭露問題,使各級各類國家機關能及時傾聽群眾呼聲,體察群眾疾苦。
5、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有利于提高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效率。有利于促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克服官僚與拖拉之風,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事實說明,權力失去制約和監督,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
6、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憲法和法律雖然賦予公民廣泛的自由和權利,但與國家的強權、公職人員掌握的公共權力相比,公民處于弱勢地位。公民只有積極參與民主監督,依法行使民主監督權,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在遭到不法侵害后能通過一定的方式獲得救濟。
7、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時是有章可循的。而不是想當然的“天下大亂”,是遵照兩個方面要求。一方面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惡勢力進行斗爭,敢于使用憲法和法律賦予自己的監督權。另一方面,必須采取合法方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干擾公務活動。這一點非常重要,使民主監督得到切實保障,取得預期效果。
8、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有利于全社會約束公共權力、防止權力尋租。公民積極參與民主監督,依法行使民主監督權,可以加強對各級各類國家機關的監督、限制和制約,有效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蔓延。
9、公民行使監督權、實行民主監督有助于激發廣大公民關心國家大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出謀劃策的主人翁精神。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國,人民當家作主。公民行駛監督權,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公民監督權的落實與發展是真正實現的人民當家作主,維護人民的主權地位,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有助于激發廣大公民關心國家大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出謀劃策的主人翁精神。提供公民的公民意識。
A、通過信訪舉報制度行使監督權。用寫信、電話、電子郵件或向有關人員當面指出的方式反映意見。
B、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督。可以將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反映給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議案上傳到國家的權力機關。
C通過輿論監督制度行使監督權。可以依法在新聞媒體上公開發表意見。輿論監督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效快,監督方面發揮獨特的作用。
D、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都是民主監督的好形式
檢舉、舉報、提建議等方式行使監督權。
憲法賦予公民監督權的根本原因是體現人民當家做主。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督;通過輿論監督制度行使監督權,參與民主監督;此外,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也都是進行民主監督的形式和方法。
民主監督渠道:
(1)信訪舉報制度是我們行使憲法所規定的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的重要途徑之一,是我們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實行民主監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能夠使公民行使監督權,參與民主監督得以真正落實,得到切實保障。
(3)輿論監督制度 輿論監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效快,在監督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4)新的監督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
1、通過信訪舉報制度行使監督權2、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督3、通過輿論監督制度行使監督權4、他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
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形式有:
(1)信訪舉報制度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是我們在國家中實行民主監督的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最經常是適用的方法。
(2)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使公民行使監督權。
(3)輿論監督制度,輿論監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響廣、時效快,在監督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等等。
(4)還有就是新的監督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所以,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形式主要就是信訪舉報制度,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輿論監督制度以及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論會,網上評議等。
公民行使監督權利的正確途徑有:利用新聞媒體;進行信訪;向人大代表反映情況;直接向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發電子郵件等。 公民在行使監督權時的注意事項:
1、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
2、公民行使監督權利時,應當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如實反映情況,必要時出示證據和各種證明材料。
3、投訴和舉報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也不能貼大字報、聚眾鬧事。
4、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舉報。
一、我國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主要途徑有: 1、信訪舉報制度; 2、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 3、輿論監督制度; 4、參加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 二、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明確代表聯系群眾內容和形式; 廣大群眾將自己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反映給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議案,然后再上傳到國家權力機關。這就是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督的途徑。 人大代表是人民自己選舉出來的,他們代表人民參與國家,社會事務的管理。這好比一條紐帶,一頭連著國家權力機關,一頭聯系著廣大的人民群眾。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能夠使公民行使監督權,參與民主監督得到真正落實,得到切實的保障。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是一個包括聯系內容、方式、成果轉化途徑等方面在內的統一整體。 1、深化代表聯系群眾的內容。代表應多角度、寬領域、全方位深化聯系群眾內容,緊緊圍繞黨委的重要決策、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和決定及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一府兩院”工作重點、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情況等方面,確定聯系群眾內容。 2、豐富代表聯系群眾的方式。除了固定聯系一些群眾外,應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訪、接待來訪、通信、電話、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表、問卷調查、代表網頁及電子信箱等多種形式,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經常進社區、進村屯、進企業、進學校、進軍營,和群眾交朋友,面對面傾聽群眾意見。尤為重要的是要獲得第一手材料,掌握實情。 3、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代表在聯系群眾過程中,聽取群眾對各方面工作的要求、意愿、意見、建議和訴求時,要及時把這些群眾的建議和意見轉化為代表的議案和建議,通過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機構,反映給有關機關和組織,推動有關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