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結婚的必備條件_彼此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結婚?
特邀律師
結婚不止止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的組合,結的好辛福美滿,考慮不周矛盾不斷。
結婚首要考慮的應該就是經濟,雖然在愛情面前談錢很俗,婚前婚后不是都需要錢來支撐,婚禮,禮金,首飾,結婚照,肯定要生個小孩吧,小孩出生要錢吧,這樣下來十幾萬有了吧。這個先不考慮車房的情況下,如果你有車有房家人給老婆本就另算了。
就像過年回家我媽和我說的一樣,結婚了自己的婚姻要自己去把握,不可能像之前一樣隨心所欲,要擔的起責任,婚姻是需要你承擔很多責任的,你要對另一半負責,要對雙方父母負責,也要對以后小孩負責,結婚了就要面臨上有老下有小處境。更需要你承擔一份責任。
人生觀要大致相同,兩個人是要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對生活事物的看法都嚴重的分歧也很難一起生活下去。
結婚的必備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謝邀!男女真誠相愛,二人心心相印,雙方十分同意,共同建立了和合百年,白頭偕老,婚后的家庭一定會達到終身穩固的美好理念。
謝邀!
物質方面除了必備的能夠養家糊口的條件,更主要的該是精神層面上的東西。
思想的成熟,責任與擔當是必備的重要條件(無論男女),試想,一個物質條件再好的男人,是個心理年齡未長大的孩子,沒有責任擔當沒有家的概念,既使成了家會把心放在另一半身上
乃至家庭之中嗎?
物質條件是表面的,是暫時得到也會將來失去的,只有精神層面的東西才是內在的長遠的乃至不可限量的。
一個男人無論貧富,只有具備了責任心才具備了結婚成家的條件,看看當下的離婚率及大男剩女,說白了還不是活的自我怕背負更多責任,是物質條件不夠嗎?什么標準算夠?男人的無奈根源何在?不言而喻。
婚姻不是男人一個人的事,是兩個人乃至兩個家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