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延期補充協議_可以簽補充合同延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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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協議 協議編號: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金額為 元,編號為 的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以下補充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將原合同約定的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務(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更改為乙方將向甲方提供14個月的服務(服務時間分為兩段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及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有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沒有涉及的內容按照原合同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很簡單: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將施工工期延長至某年月日。
本補充協議是某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合同就是協議,協議也是合同,一個意思。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果雙方繼續合作,可以重新簽訂合同。
延遲交房直接要求賠償。 遇到延期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同規定。如果合同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應了解延期交房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為按合同約定期限交房,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購房者違約金。如果購房者想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14條規定,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若和開發商溝通無果,可進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
土地承包合同加了補充協議延期了,簽定日期是安簽原合同日期還是簽補充協議日期?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變更,必須雙方協商一致。補充協議一般應當單獨簽訂,在原合同簽字下面補充內容,雖然法律并不禁止,但是,補充的部分應當由雙方另行簽字蓋章確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