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取保候審三年_醉駕認定為危險駕駛罪,取保后審后開庭會怎么宣判?
特邀律師
感謝系統邀請,題主,醉架應當承當危險駕駛罪,酒后駕駛,繞亂別人正常行駛,至于取保候審后開庭怎么宣判?這要看醉架造成的后果來確定,如果只是醉駕,沒有造成傷害,開庭只能予以警告!宣判無罪釋放。若醉駕造成交通設施、及人員傷害!就得審判賠償問題,理賠問題了結后,根據醉駕危害后果來決定,若問題嚴重!那就取消他的終身駕駛權利,如沒有造成重大傷害,只能開庭審判,予以記過警告,宣判無罪釋放。
本人親身經歷,目前正處于社區矯正;.醉駕143,看守所7天取保,2個月后交警隊通知移送檢察院,一周后檢察院通知筆錄,這時檢察官就告知會判處緩刑,罰金較高(2萬)【檢察官說如果100以內會不予起訴】,再一周后法院通知進去,然后先繳納了2萬罰金;4天后開庭,檢察官建議拘役兩個月(把我嚇到了,當庭求情),然后法官沒宣判讓我上去簽字,判決書寫拘役兩個月,緩刑兩個月,罰金2萬.我問書記員,她說檢察院的建議刑期是沒有緩刑的,緩刑是法官的自由量刑權??;正常200以上肯定是實刑,還有交不起罰金的也是實刑.每個區的量刑標準不一樣,市中心區的標準最嚴,罰金也最高!還有就是醉駕的判決,都非常統一,基本就是醉駕值區間決定的,沒有議價空間.
咱們用通俗的語言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醉駕,就是醉酒駕駛機動車,所謂醉酒就是一定血液里酒精含量達到法定的數值。按照《刑法》的規定,醉駕屬于犯罪行為,罪名是危險駕駛罪。
檢察院,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履行公訴職能,具體講,就是審查起訴的職能,經過審查,案件符合起訴條件,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取保候審,是刑訴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
結案,案件在偵查階段,可能的結果是撤銷案件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階段,可能的結果是不起訴和起訴;在審判階段,可能的結果是有罪判決和無罪判決。
按照題干所設,本案不可能在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而結案,因為題干說“最后遞法院會怎么判”。
下面將相關法律規定予以闡明(題干所問相關法律依據)。
一、關于醉酒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19522-2004)3.4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二、關于危險駕駛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三、關于公檢法的職能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四、關于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新冠疫情防疫期間,也要注意??!
各地的標準不一樣,但總體說219是要判拘役的,1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