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后辭職違約金多少_轉正后不滿一年辭職要扣培訓費,咋看?
特邀律師
看一下合同
呵呵,這應該是單位和你玩的一個偷換概念首先告訴你:第一,三方協議如約定違約金,是有效的第二,三方協議的效力僅限于勞動合同簽訂之前,一旦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后,三方協議隨即失效,違約金條款也只能適用于勞動合同法之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你目前還在實習期,尚未脫離學生身份且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這份三方協議對你依然有約束力,如果你提前辭職,應當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如果你已經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那么三方協議隨即中止效力,一份中止了效力的協議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只要簽了合同并備案,哪怕你第二天就提出辭職,那用人單位也不能讓你支付違約金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轉正后不滿一年辭職要扣培訓費。
這要看培訓的性質,以及是否約定了服務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也就是說,首先公司對你進行的這個培訓是付費的,可以提供出培訓合同或者發票。可以理解為,公司付費培訓了你,并約定你在公司要至少工作多少年,也就是服務期,如果在服務期還沒滿的時候,你提出辭職,那么是需要按照時間給對方支付違約金的。
舉個例子:
例如公司對你進行技術培訓,培訓費為5W,有相關培訓發票。約定了服務期為5年,結果,在工作剛滿一年,就提出辭職,那么就需要支付給企業4W的違約金,就是你答應了要為公司服務的期限但是并沒有履行承諾的。
所以,是否要扣培訓費,一是要看是否是付費的培訓,有無票據。二是要看有無約定服務期的協議。
如果證據齊全,確實是要支付違約金的,但如果只是公司內訓,或者根本沒有約定過服務期,則不需要繳納培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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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因為自身原因離職,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職場問題擋了道,僅是路人來幫忙,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試用期內辭職簽約的國企,并不會收取違約金。但是,有一種例外,會收取一定的費用!
入職建立勞動關系,辭職同樣受《勞動法》保護,只要按流程即可
勞動法規定正式員工辭職需要30天,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是試用期離職,提前3天書面提出即可,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所以,試用期離職,只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即可。
試用期辭職的違約金,只有提供培訓費用
法律有相關規定,企業在員工入職以后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可以約定違約金,員工如果沒有達到服務期,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但是對于違約金數額也有相關限制,違約金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的部分分攤的培訓費用。
這里的培訓違約費用指的是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費用。
所以,如果決定辭職,只要不牽涉培訓違約金的糾紛,都不用支付違約金。按照流程,提前3天書面提交申請,到期正式離職即可!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期限長短,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32條規定,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102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員工在試用期間并不存在違約事實,無需向公司交納違約金,如公司強制要求,勞動者可向相關勞動部門檢舉。
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主動辭職,是否需要交納違約金,具體要看勞動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有沒有涉及到員工主動辭職需要交納違約金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