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義務幫丈夫還債嗎_妻子有義務幫前夫還債嗎?
特邀律師
即是“前夫”就說明你們已沒有了婚姻。解除了婚約的兩個人,已不再是夫妻。沒有義務替前夫還債,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在你的能力范圍之內還是可以替前夫還債的!
丈夫欠錢,得看什么情況欠的錢,賭博欠錢,妻子沒有責任償還,若是生活開支或有病欠錢,妻子是有償還義務的
1、丈夫借款,一般情況下,妻子是有義務還債的。
2、 因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除非妻子能夠舉證證明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存在婚姻關系的,財產都是捆綁的,債務也需要共同承擔。
除非婚前有財產證明的,才有可能分隔開來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要看欠了多少賭債,欠的不多,也不影響家庭生活,為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就償還了,若是死不悔改!欠的賭債影響到家庭生活,妻子可以不替仗夫償還。也是好賭人走到家破人亡不可挽救的終點,奉勸好賭人不要在賭了!今天嬴明天輸,靠賭博過不了日子,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不要自取滅亡。
有義務償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大于夫妻共同財產以及車禍賠償金,可以免除債務。首先車禍賠償金可以償還。剩下的才是你的。如果賠償金不足已償還外債,比如欠債1000萬,夫妻共同財產600萬,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你放棄丈夫遺產繼承權。共同財產一半屬于你,債務一半屬于你。結果就是你分擔(如賠償金100萬,減去100萬,債務就成900萬了。)1000萬(債務)減去600萬(財產)減去100萬(賠償金)余300萬債務。畢竟法院會主張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300萬債務你還要承擔一半的債務150萬。債權人,獲得700萬償還,以及你的150萬債務,你丈夫所欠債務因死亡,150萬成死賬。你不再承擔此部分。
法海一粟認為,基于題目中的描述,需要區別涉案債務的性質。就是說,該債務是夫妻債務,還是公司債務。
1、妻子借款時是何種名義。從題目所描述來看,妻子是借款用于公司經營的。而在實際生活中,這種借款會有兩種情況,一是以妻子個人的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二是以公司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前者屬于個人債務,后者屬于公司債務。
2、妻子以自己的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對此,在法律上,應當認定該項債務屬于妻子個人債務。如果妻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債權人可以據此要求妻子承擔還款責任,要求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3、妻子以公司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這種情況下,涉案債務就是公司債務,與股東個人無關,更與夫妻債務無關。
4、如果夫妻以自己名義借款用于公司經營,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從題目所描述的內容來看,涉案借款是用于公司經營而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至少沒有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這能否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呢?法海一粟的觀點是:不能。這是因為,最高法院在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解釋中規定,涉案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另外,該借款也不能認定用于“共同生產經營”。這里的“共同生活經營”應當是指合伙經營而不應當包括公司經營。
5、丈夫有無義務協助償還妻子的債務。如果是公司債務,當然無需協助償還;除非題主自愿。如果是妻子個人債務,丈夫協助償還也未償不可。畢竟是夫妻關系,幫助妻子分擔一些責任,作為丈夫也是應該的。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丈夫協助妻子清償個人債務,并非是本份而是情份。就是說,這里沒有所謂“義務”的問題,一切均應自愿,不能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