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離婚孩子怎么判_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特邀律師
當夫妻雙方出現問題,感情不和,需要解除婚姻關系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如果協議離婚,經雙方進行協商,可在協議中約定孩子的撫養權以及相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不同意協議離婚,則可以進行訴訟離婚。下面主要介紹一下在《婚姻法》中關于訴訟離婚時有關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的問題。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
判斷是否離婚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看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徹底破裂。
法院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視為感情破裂,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標準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是爭議的焦點之一。法院在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時主要是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判決財產分割的標準
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爭議最為激烈,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主要判斷該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則在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均等分割。因此依法分清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非常重要。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 所謂夫妻個人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和其它夫妻個人的特有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對于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問題,首先要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角度考慮,予以判決確定。
主要分三個年齡段:
一,兩周歲以下的,一般隨母親生活。
如果母親有:1.患有傳染性或其他嚴重疾病的; 2.不盡撫養義務的; 3.其他原因無法隨母親的;4.雙方協商同意隨父親的。也可以隨父親生活。
二,兩周歲以上的,父母具備以下條件的一方,可優先考慮隨其生活:1.再無生育能力的; 2.長期隨其生活的一方; 3.無其他子女的一方;4.患有傳染性或其他嚴重疾病一方,不適宜隨其生活;5.單獨長時間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幫助照顧,可隨這方的父親或者母親一起生活。
三,十周歲以上的,隨父親還是隨母親生活,應考慮孩子的意見。
此外,父母雙方協商輪流撫養孩子的,也可以。
總之,雖然夫妻雙方離婚,但是不因為離婚而改變和孩子的親子和血緣關系,希望都善待孩子。
應該為孩子找有愛心的寄養家庭,親生父母必須負擔孩子成年前的所有費用。
衡量雙方哪個家庭對于孩子以后成長更有利。如果你沒有能力,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孩子以后長大,你如何滿足孩子的需要?再者,如果你是媽媽,離婚面臨再嫁。帶著孩子嫁,繼父之類的全部都不是親人,你能護得了孩子?但父親就不一樣,除了繼母,都是親人。當然繼母也不怎么好。除非原生父親很離譜,對孩子不負責。離婚對孩子造成影響很嚴重。建議除非非離不可,不然還是原生家庭好。